论董仲舒“天人合一”的道德观
发布时间:2020-06-26 06:58
【摘要】: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既是一种宇宙自然观,也是一种道德观。董仲舒“天人合一”的道德观吸收了前人关于天人关系的思想成果。本论文从“天”是人间道德的价值本原,至高的道德原则,道德规范合法性的依据和德主刑辅的形上解释四个方面阐释了其理论的伦理内涵。当然,董仲舒的“天人合一”思想不乏粗陋和荒谬之处,他夸大天的权威,压抑了人的能动性,由于其理论蕴含神秘主义的因素也为后人诟病。但作为伦理思想史上对天人关系思考的一种理论成果,他的理论仍然有自己独特的贡献。他对道德本原的探求创造性地将中国古代天人关系理论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直接影响了宋明新儒家的道德形上学建构;他把儒学从百家之一提升为汉代的官方意识形态,成为安定社会的精神凝聚力;他要求统治者遵循上天的旨意,试图用“天”的力量去制衡王权,隐晦而曲折地表达了对王权至上的某种担忧。在一定意义上,董仲舒的理论终点,恰是现代人们思考政治合法性、权力与道德的理论起点之一。
【学位授予单位】:黑龙江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9
【分类号】:B234.5
本文编号:2729984
【学位授予单位】:黑龙江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9
【分类号】:B234.5
【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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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秋香;米正华;;中国“天人观”的现代意义[J];学理论;2011年13期
本文编号:2729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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