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古典时代的自然法思想
发布时间:2020-07-17 01:47
【摘要】:在本文中,我们将考察“自然法”的观念在古代的发展脉络。考察在不同时期“自然”主张的权利在多大程度上能为实在法所认可,“自然法”作为一种参照物,又能在多大程度上塑造实在法。本文将从古希腊自然哲学家创造physis开始,穿越古典和希腊化时期,最后止步于罗马法学家,初步考察“自然”观念与古代法律的互动。自然哲学家创造physis主要作为一种宇宙论,目的是认识自然界本身。他们假设世界有唯一的“本原”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巧合。为了避免以宗教的方式解释世界,physis似乎是哲学家们唯一的选择。他们对世界本原的阐释很快引发了人们对人类社会本身的思考——以古希腊科学、哲学、政治学、伦理学紧密结合的情况,这种转化并不奇怪。Physis作为一种宇宙论,最初只是元素的机械组合,赫拉克利特把物质的运动也加入到本原的解释中,就创造了“万物有灵”的“逻各斯”。从他开始,世界的本原就从机械的物质,丰富为物质和物质机械的运动。逻各斯的发现使得具备物质属性的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以两种截然对立的方式被建构起来。一方面,作为世界本原的physis恒久、唯一、不以人类的意志为转移。另一方面,运行于自然的逻各斯又贯穿人类和人类社会,对人类社会具有某种指导意义。Physis也就不再是一种单纯的宇宙观,而具备了“自然规律”和“自然法”双重含义。自然哲学家无疑意识到了这种两重性,但是真正对“自然法”的阐释开始于智者时代——对比希腊社会的发展,这个时间晚得不可思议。希腊社会和法律的柔性无疑是这种延迟的重要原因。希腊城邦本身就是一个混合国家、社会、法律和道德的共同体,politeia不仅可以理解为城邦宪法,更是城邦公民的生活方式。希腊词nomos同时兼有习俗/法律、不成文法/成文法双重含义,对于社会矛盾有着强大的调节机制。从不太极端的君主制,到不太极端的民主制,城邦似乎都有办法维持稳态,希腊世界的政治生态呈现丰富多彩的面貌。直到nomos在来自城邦内外的压力下摇摇欲坠。于是“自然法”的观念就被引入城邦,希腊世界开始了影响深远的physis-nomos之争。许多人开始相信有某种超越nomos之上的更高标准,可以代替法律。如果法律难以取代,那么至少能取代习俗,成为法律新的渊源。这种更高的标准或者来自不动的世界本原,或者根植于人类的本性,或者两方面兼而有之。支持physis的不乏类似尼采和马基雅维利一般的人物,但是他们主张的新的形式的权利或者法律,实际上难以抗衡惯性强大的nomos。政治哲学家们要么退缩了,重新以nomos为基准考察政治和法律,要么完全脱离现实——如亚里士多德语——堕落为野兽或者超然为神祗。随着城邦时代的结束和希腊化时代的到来,以城邦为母体的nomos因为城墙的崩溃而扩大了,作为世界本原的physis又因为帝国的形成而缩小了。希腊化和罗马时期,主流哲学家们都不同程度将两者结合起来。也许有犬儒们对现实的不合作,但是没有人还像柏拉图一样坚持纯理性的理想国。Physis和nomos最终统一于后期斯多亚派的教导:physis不是别的,只是诸多nomos达成的共识。这一成果被保存在罗马法的条文和西塞罗的政论中,传给了中世纪和近现代的人们。
【学位授予单位】:山东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B12
本文编号:2758813
【学位授予单位】:山东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B1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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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758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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