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兼相爱,交相利”法律观及其现代价值
发布时间:2020-07-17 11:21
【摘要】: 春秋战国时期,社会急剧变革,出现了一个新兴的阶层——小生产者阶层,墨子适应时代的要求,代表小生产者的利益提出了“兼相爱,交相利”的法律观。 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墨家的法律思想的哲学基础。“兼相爱,交相利”法律观以“天志、明鬼”观和功利主义为其哲学基础,并以此获得百姓的支持。 第二部分介绍了“兼相爱,交相利”的基本内涵。墨子力图建立一个天下之人皆相爱的理想社会,他反对儒家“爱有等差”的主张,认为大家同处一个世界就应当不分彼此,人人以别人的事情为自己的事情,做到时时处处想别人之所想,急别人之所急,便能建立一个秩序稳定、环境和谐的社会。墨子还进一步论证了人们需要兼相爱的理由——“交相利”,作为实力薄弱的小生产者,要想生存发展就需要大家互助互爱,从而使大家都能够共同受利,他坚信这样一个道理“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害人者人必从而害之”。 义利统一论是墨家思想核心所在,其具体的法律思想均围绕义利统一论展开。墨子讲的利益的获得并不是毫无原则的,它需要在“义”字的指导下进行利益的追逐,也为现代法学理论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即社会要在良法的规范下才能有序、健康地发展。 第三部分介绍了墨家具体的法律思想,包括尚贤、尚同、非攻、非命、赏当贤,罚当暴、贵义等,在这些篇章中,墨子详细论述了“兼相爱,交相利”的法律意义和具体做法,包括选择行政管理者应当任人唯贤和建立统一社会秩序的行政法律思想;罪刑相适应的刑事法律思想;非攻、和平的国际法思想,当然整篇贯穿着良法论的法学理论思想,从而构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 本文着重论述了第四部分——墨家法律思想的具体内容以及该思想对现代法治建设的借鉴意义。墨家法律思想与当今的一些法律精神有不谋而合之处,为我们今天各个部门法的建设提供了一些思想上和理论上的指导;墨家论证的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在今天的法学理论体系中仍然占据相当的比重;墨家法律思想认为“兼爱”和“交利”是统一的,二者统一于“义”,进而引出墨家重要的一种法学理论——义利统一论,义利关系相对于今天的民法基本原则也具有异曲同工之妙;赏罚相当的刑罚报应论对今天的刑事法律理论亦有不菲的借鉴价值;其非攻兼爱的和谐理论更为我们今天和谐社会的建设冲锋陷阵。基于时代所限,墨家思想难免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我们应当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充分利用其思想先进性的一面,为我们当代的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学位授予单位】:烟台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8
【分类号】:B224;D909.2
本文编号:2759366
【学位授予单位】:烟台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8
【分类号】:B224;D909.2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徐华;墨子社会思想新论[J];安徽大学学报;2001年01期
2 赵松淼;;墨子“兼相爱、交相利”伦理原则的当代功用[J];边疆经济与文化;2006年12期
3 郑敬高;中国古代的平等要求[J];东方论坛.青岛大学学报;2002年01期
4 钟肇鹏;;墨子兼爱阐释[J];东岳论丛;2006年01期
5 马作武;墨子的法律观评析[J];法学评论;2004年02期
6 肖刚;;“和谐世界”:中国“和”哲学与持久和平——以对道家、儒家、墨家“和”哲学的分析为中心[J];国际论坛;2006年06期
7 何芳;从墨子“兼爱”、“非攻”思想看中国“和文化”的底蕴和意义[J];淮南师范学院学报;2005年02期
8 刘彦林;墨子的法律观[J];经济改革;1999年01期
9 高海深;魏重斌;;墨子兼爱思想对建立和谐社会人际关系的启示[J];理论导刊;2006年06期
10 王素香;浅议墨子对古代和谐社会的构想[J];理论界;2005年08期
本文编号:2759366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zhexuezongjiaolunwen/27593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