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法哲学人格理论研究
发布时间:2020-07-19 08:58
【摘要】:本文的主题和任务是在把握黑格尔思想总体的基础上深入考察他在思想发展的各个时期,特别是在他晚年的《法哲学原理》中所论述的人格(论)思想,并对其进行批判性分析,从中看到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的意义。黑格尔法哲学的出发点是意志自由,进一步说是人的意志自由,但是他所说的人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自然的人,而是有了理性自由的、达到了伦理人格境界的人,所以我们将论题确定为“黑体尔法哲学人格理论研究”。尽管从整体考察,黑格尔哲学表现出了泛理性主义、神秘主义、整体主义、甚至集权主义的理论倾向,但是却无法使人忽略其内在蕴含的、受启蒙思想深刻影响的人格自由精神。黑格尔早期的《精神现象学》正是从经验性方法出发去验证人类自我的辩证、自由本性,他确认理性是个体自我的本质特征,《精神现象学》,特别是其中的“意识”理论,就是一部个体自我的心灵成长史,同时也初步体现了人格自由发展的思想。黑格尔思想成熟后的代表作《逻辑学》,作为他所处时代的人文观念与自然科学的百科全书,其中每一个否定性的发展环节都体现着某个特定的自然领域和社会生活领域及文明成果的内在矛盾。《逻辑学》本质上是一种人的“自我意识”学。《逻辑学》中讲的辩证法不仅是世界运动发展的客观逻辑,同时也是人的心理认知和人格伦理自由发展的逻辑,尽管黑格尔将源于人本身的逻辑异化为客观精神,想要以这种方法来保证哲学的客观性和科学性,但是如果像费尔巴哈那样反向追溯,他的逻辑学实质是一种异化了的人学和世界观。黑格尔晚年的《法哲学原理》可以看作是一部以人格的自由本质为立足点的伦理学和社会学。这里讲的法哲学不仅是关于成文的法律和国家哲学的学说及关于社会伦理正义的理论,同时也是他关于人类的自由本质否定性发展过程的人性、人格理论,以及他对社会、民族和国家本质及发展过程进行理论反思所达成的社会历史观和价值观。在这里,黑格尔首先把自由意志作为法哲学的逻辑起点,在社会历史领域,他把自由、精神和理性当作是同一的概念。黑格尔把自由定义为理性在他物中保持自身的矛盾状态,并将自由理解为理性的人格自我否定的辩证发展过程,他实际上是把自由理解为社会伦理人格的本质。他在《法哲学原理》中讲的人格不同于《精神现象学》中的意识理论所讲的自我,后者包含着没有达到理性成熟、没有成为社会伦理和法律责任主体的“自然人”环节,而他在法哲学中讲的人格是以理性的获得和社会责任的确认为前提的。黑格尔认为在抽象法、道德和伦理中,个人具有普遍性的法权人格及逻辑结构。是人类的集体自我意识构成了法哲学中的抽象的自由人格,这抽象人格在社会现实生活中被主观道德和客观法则所限定而成为具体的自由人格。人格是权利能力与基本人权的统一整体;责任、意图和良心构成了道德人格的主观精神结构;他那个时代的封建贵族制度下的家庭观、社会意识、国家制度、风尚习俗体系构成自由人格的定在的、现实的规定。本文的前两章,首先对黑格尔哲学的整体背景和在思想史上的位置,前期和后期思想的变化,《精神现象学》和《逻辑学》中的人格(论)思想进行一个简要的把握,后面的几章,在解读讨论《法哲学原理》文本的基础上,分析黑格尔如何把作为其社会历史观的法哲学建立在逻辑原点——个体人格的自由意志基础之上,他如何推论自由的内涵和自由实现的形式,如何确定人格自由的必然性和普遍性,再进一步去梳理人格自由的展开和生成过程及逻辑结构,也就是从抽象法的直接抽象的自由到道德的自我规定的自由,最后我们要考察伦理的“概念与定在”统一的具体自由,从这个发展过程及其所形成的人格的构成来考察人格自由如何去面对在他那个时代的客观伦理和政治的限定。本文的结论有以下几点:一、黑格尔从人本身、人性、人格的本质规定的考察出发去探索各种哲学问题,这个方法论基础具有了一种人道主义哲学历史观和价值观的元素。二、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用理性规定人的心理本质,在《法哲学原理》中用自由规定人的伦理本质。而且他看到,人格的自由和理性本质在现实中只有与主观的道德意识、客观的社会伦理规范、国家制度相统一,才能成为获得了定在和具体自由的现实的人,这是合理的。三、他的法哲学体现了他对人性、人格的自由本质怎样关联着社会生活各领域的存在发展,怎样地关联着人类历史进程的考察,这是可贵的。四、黑格尔在神秘主义的逻辑学及应用──法哲学中,把世俗和现实的人变成了绝对人格、绝对精神的无所不能的“逻辑”的低级环节和工具,他讲的“绝对人格”是一个异化了的人——“神”的代名词。五、他用私有财产等服务于封建贵族的制度,用道德、伦理规范的理性来限定人格自由,这使他的法哲学和人格理论具有鲜明的历史观和价值观的保守性。六、所以黑格尔对人性、人格的理解蕴藏着积极和消极两方面意义的自相矛盾。
【学位授予单位】:吉林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B516.35
本文编号:2762205
【学位授予单位】:吉林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B516.3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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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76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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