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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地与清初经学

发布时间:2020-08-03 17:42
【摘要】:李光地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在经学、理学等上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他又是一位政治家,历任侍读学士、内阁学士等职,在平息三藩之乱、统一台湾上都做出了突出贡献。前人对李光地学术的研究,多集中在理学,而对其经学的研究比较薄弱,更没有全面考察其经学的著作。本文以李光地经学作为研究对象,从学术史与经学史的视角,深入分析李光地经学及他与清初经学间之关系,以期全面准确地勾勒出其经学的面貌,并探究其对清初经学的影响。 李光地在经学上用力甚勤,对清初经学的发展有较大的影响。通过对历代《诗经》学的批判与继承,他明确主张孔子确曾删《诗》,并总结出孔子删《诗》的原则与目的。他总结宋儒的诗说,把朱熹与吕祖谦的诗说融会贯通。他对汉唐以来的“《诗》亡”说提出了反驳,指出“《诗》亡”是指“正《风》、正《雅》亡”。他力证《古文尚书》不是伪书,主张《尧典》、《舜典》应为两篇,《皋陶谟》、《大禹谟》本为一篇。对黄宗羲、阎若璩怀疑“虞廷十六字”,他站在程朱理学的角度进行了反驳。他以“数图”解“洛书”,认为《洪范》中“洪范九畴”是指“洛书”,实质是《周易·说卦》之“参天两地”。他反对汉儒的“阴阳五行说”,认为“五行”即与人们日常生活有关的五种物质。他重新论证孔子与《春秋》的关系,认为孔子只是抄录、删节鲁史而成《春秋》。他认为《春秋》的性质是史书,其中保留很多史书的写作方法。他总结归纳了《春秋》中的“书法义例”,从义理与礼制的角度对“书法义例”进行了分析。 李光地主张打破对宋儒的迷信并重新审视宋学经典。他论经往往站在朱子经说的反面立论,并非全据朱说,对朱子的经说常有批判。他对朱熹的《诗集传》提出批评:一,取郑玄之说攻击朱熹的比、兴说,并对《诗集传》中“兴”例加以辨别。二,批评《诗集传》所取毛、郑旧说与朱熹自创新说的疏漏之处。三,对朱熹所解释的诗意进行了批评。他对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也有批评,指出“大学”即“太学”,“知本”即“格物”,不须以“敬”来补“大学”,“格物致知传”也不必补,《大学》篇的中心应为“诚意”章。李光地对蔡沈《书集传》也加以指摘,他批评《书集传》更多从文字训释上着眼。对待陆王之学,他认为“陆王于程朱有助”,主张不立门户,朱陆兼采。他作《大学古本说》,取王阳明《大学》以古本为宗,直到晚年也没有舍弃陆王之学。 李光地认为“六经”有“理”,“理”即“性”。而要想求得“理”、“性”,就要借助“六经”,“求理”的目的又是为了“明道”,由此他构建出“求理于经”的学术理路。李光地提倡科举改革,其改革的内容包括:提高五经在科举中的地位、考试中增加经世之学的内容,改变八股文的文风及写作方法,此举,推动了经学发展。 李光地经学具备如下特点:第一,勇于推出新说,不拘泥,不守旧。第二、注重运用以四书证经。第三,汉宋兼采,融会众家之长。第四,认为程朱、陆王殊途同归。
【学位授予单位】:南开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B249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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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宁;;属辞比事:判例法与《春秋》义例学[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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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林国标;;李光地理学思想评议[J];湖南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03期

4 李禹阶;理学与经学[J];重庆师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年01期

5 杨燕;;李光地与《周易折中》之编修[J];东南学术;2011年04期

6 陈其芳;;李光地及其哲学思想[J];福建论坛(文史哲版);1986年05期

7 陈祖武;《榕村语录》及李光地评价[J];福建论坛(文史哲版);1990年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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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李秉乾;李光地著作简目[J];福建论坛(文史哲版);1992年05期

10 邵炳军;;春秋诗歌《诗·小雅·正月》、《雨无正》、《都人士》、《鱼藻》创作年代考论[J];广东社会科学;2012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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