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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与发展—荀子对儒家思想重构研究

发布时间:2020-09-18 06:21
   处于战国中后期的荀子,面对着社会混乱状况,希望能提出一套理论解决当时的社会问题。在他看来,儒家思想是唯一能解决当时社会问题的思想。但同时他又认为原来的儒家思想缺乏理论上的论证,并且在百家争鸣的过程中遭到其他学派的批评,理论上的漏洞已经使得儒家思想在当时的论辩中失去优势。所以,荀子在回应、吸收其他学派的基础上对儒家思想重新论证,使儒家思想能回应各家提出的批评。先秦时期,天人关系问题是各派思想家都关注的重要问题,孔子把天作为论证人事的依据,认为天对人的行为与结果起很大的作用。但是,到了战国初期,不管是庄子还是墨子,都对儒家的天人关系提出了批评。墨子批评了儒家的天命的观点,提出了“天志”说,认为人世间所有事情的成败都只与个人的努力程度有关,根本没有“天命”;如果个人的行为是善的,符合“天志”,天就会赐福。庄子对儒家的批评则主要在于他认为只有“天”的、自然的才是善的,任何的人为都是对“天”的、自然的破坏,所以,他完全否定人为,要求人完全顺天,这样就否定了儒家的礼义、教化的价值。面对墨子、庄子对儒家天人关系理论的批评,荀子认识到原来儒家天人关系理论存在的问题,但是他认为墨子、庄子的观点不利于论证礼义制度的必要性。针对儒家、墨子思想中“天”的神秘色彩,荀子吸取了老庄“天”的自然意义,但他又认识到老庄天人关系理论必然导致否定一切人为。所以,荀子提出了“明于天人之分”的观点,既强调人事与“天”的区别,又不否定人可以“参天地”。这就在承认“天”的基础上充分肯定了人为的作用。具体到天与国家治乱、个人穷达的关系,荀子基本上肯定了人应该积极有为,否定了庄子否定人为的思想,认为国家治乱、个人穷达与人的行为有紧密关系。但面对现实中存在的反例,荀子还是进行了妥协,把这些反例归因于“天”或命运的作用。战国时期,人性问题成为各派思想家讨论的重要问题,各家都从人性的角度为各自的理想政治制度寻找根据。孟子提出了性善说,试图为仁义礼智圣寻找人性论上的根据,荀子则认为这样的理论无法解释现实中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所以,提出了他的性朴说,把社会的治乱与个人的善恶完全归结于后天的努力程度,这样就既解释了现实中人与人之间的差异,也使得儒家的礼义制度成为必要。具体到人性的内容,宋敇、孟子等认为社会的混乱在于人的生理欲望,否认生理欲望属于人性,希望以此解决社会的混乱,而荀子则肯定了生理欲望属于人性,并且认为承认个体生理欲望的存在是使得整个社会组织起来的必要条件,这一方面,可能受了法家的影响。在性同性异方面,庄子“鲁侯养鸟”的寓言通过人与鸟的不同推出人与人之间人性的差异,进而否定儒家礼义制度的普遍性,荀子则从“类”的角度对人进行分析,认为属于同“类”的人的人性是相同的,这就为圣人制定的礼义制度提供了普遍性。庄子为了反对儒家的礼义制度,所以对所有的人为(“伪”)进行否定,认为所有的人为都是对“性”的破坏,包括圣人制礼作乐。荀子要肯定儒家的礼义制度,必然不能接受庄子的观点,荀子提出了“性伪合”的观点,认为人的后天行为并不会危害人性,这就为礼义制度的存在提供了条件,并且,荀子还进一步强调了“伪”的重要性,认为只有人为才是君子与小人的区别。孔子以近乎独断的方式肯定了知识,而老庄为了否定儒家学说,否认认识的可能性与必要性,荀子针对老庄提出的问题论证了知识的可能性。针对老庄否定客观事物存在,以及否定客观事物从本性上可以被认识的观点,荀子以独断的方式肯定了客观事物的存在,进而指出客观事物从本性上是可以被认识的。老子、庄子还否定认识主体的认知能力,并且否定认识主体感官与心的认知作用,进而否定认识;荀子则肯定了认知能力是人性的一部分,并且在吸收墨子、管子的基础上对认识主体的感官与心的认知能力进行了区分,肯定认识主体可以通过感官与心获得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不过,荀子看到了墨子、公孙龙过分强调感官作用而否定心的作用造成的认识上的谬误,同时也看到子思、孟子忽视感官认识所造成的认识上的谬误,所以,荀子强调认识主体必须通过感官与心的作用认识客观事物,这样才能达到认识。老子和庄子还从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两方面指出产生错误认识的原因,并由此否认认识的可能性,荀子则对产生错误认识的原因进行了分析,认为由于认识主体可以认识到产生错误认识的原因,所以可以避免错误认识的产生,达到真知。面对《易传》、庄子对语言能否表达思想的怀疑,特别是庄子否定儒家的圣人之道可以通过语言、文字进行传达,荀子通过对名实关系与认识主体的论证指出不同的认识主体可以通过语言进行思想的交流,这就为儒家典籍与圣人教化的作用提供了保障。孔子认为礼是个人行为与国家政治活动的规范,他的这一观点遭到其他学派的批评。不管是老子的“小国寡民”社会还是庄子“人与禽兽居”的“至德之世”都没有礼义存在的必要性,并且,在老庄等人看来,正是儒家的礼义制度导致社会混乱。荀子则从人与动物的关系以及社会分工的角度论证了人类社会的必要性,进而强调了作为人类社会规则的“礼”的必要性。庄子、惠施等人还对儒家的等级制进行了批评,认为等级制不符合人性,荀子则从天地关系、权力运行与社会整合的角度论证了只有等级制才能保证社会的存在,为等级制度进行了辩护。老子、许行等人认为统治阶级占有较多资源是对被统治阶级的剥削,这是对等级制提出的巨大挑战,荀子在继承和吸收孟子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从社会分工的角度论证了等级制度的合理性,并且认为正是统治阶级确保了被统治阶级可以进行社会生产活动,使等级制变得天经地义。墨子对礼义制度中的“乐”进行了批评,认为音乐浪费物质财富、耽误生产活动,荀子则从人性角度论证了音乐的必要性,并且论述了音乐对陶冶人的情操、调整人际关系的作用,认为音乐可以使得社会关系更加和谐。荀子通过对其他学派批评的回应,论证了礼义制度的必要性和作用,确立了儒家礼义制度的地位。
【学位单位】:华东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年份】:2018
【中图分类】:B222.6


本文编号:282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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