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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对汉代法制的影响

发布时间:2023-05-03 15:51
  中国法制史的内涵是十分丰沛的,在这段历史的前两千年里,传统法律文化经历了数次大的变革。在此期间里,法家、道家、儒家等文化都以各自的价值取向与道德观影响着一段时期的法律精神。而纵观整个中国法制史,处于指引与支配中国法律精神的灵魂地位的,是儒家文化。由孔孟二圣发展出的儒家思想,在西汉大儒董仲舒的发展与附会之下,其内容已经具备了对汉代法律精神的指导意义。在其著作《春秋繁露》与《白虎通义》中,儒家倡导的“礼治”思想与当时的汉律结合在了一起,使得西汉时期的立法精神形成了立法合一、造异求同的特征。在“礼治”思想的影响下,“礼”所要求的道德规范与汉代实行的《九章律》结合到了一起,并共同担当着当时社会法律的功用,也成为了衡量并维系人与人之间在法律权利与地位的差异的标准与依据。而主张以德治国、以情治国的“德治”思想也深刻影响了汉代的司法。为了方便统治者进行精神上的统治,儒家思想家以教化的方式将“忠”、“孝”、“义”等儒家道德的核心思想对被统治者进行了广泛地传播,使之耳濡目染、深入人心,并将这种道德思想与社会文化、法律意识强行地嫁接到了一起,并日趋融合,使之拥有了看似源与流的血肉关系。包括司法的准则,也主...

【文章页数】:4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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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1章 儒家思想法律地位的提升过程
    1.1 汉武帝前法律制度
    1.2 儒家思想法律地位的具体提升过程
第2章 礼法合一与造异求同的立法思想
    2.1 以"礼治"为手段的"造异求同"
    2.2 礼、律、人三位一体的社会法制金字塔模型
    2.3 "三纲"影响之下汉代立法方面之特色
        2.3.1 至高无上的君权
        2.3.2 统领全族的父权
        2.3.3 尊卑失衡的夫妻关系
第3章 秉信教化力量、注重重塑人格的司法倾向
    3.1 强调责任与感化的德治思想
    3.2 以经义断案的《春秋决狱》
第4章 重视执法者修养,强调宽平从轻的执法精神
    4.1 崇尚"贤人政治"的汉代执法者
    4.2 宽平从轻、兼顾人情理性的执法精神
结语
参考文献
注释
作者简介
后记



本文编号:3807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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