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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人员与农户合谋骗取扶贫款应如何定性

发布时间:2017-10-18 21:46

  本文关键词:政府工作人员与农户合谋骗取扶贫款应如何定性


  更多相关文章: 开发局 张店乡 茶苗 营业执照 茶叶种植 滥用职权罪 后张 客观要件 主观故意 公共财物


【摘要】:正[案情]2014年9月份,某县张店乡政府安排工作人员李某、王某利用该乡红祥湖有机茶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公章、合作社负责人张某提供的购买41.2万元茶苗和20万元有机肥的虚假发票、村委会、乡政府各自出具的虚假自验、初验报告等材料,将扶贫开发到户增收茶叶种植项目提交县扶贫开发局并通过了验收。2015年6月张某在县财政局将支票开出,把61.2万元项目款转入红祥湖有机茶专业合作社账户,后张某按
【作者单位】: 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检察院;
【关键词】开发局;张店乡;茶苗;营业执照;茶叶种植;滥用职权罪;后张;客观要件;主观故意;公共财物;
【分类号】:D924.3;D920.5
【正文快照】: [案情]2014年9月份,某县张店乡政府安排工作人员李某、王某利用该乡红祥湖有机茶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公章、合作社负责人张某提供的购买41.2万元茶苗和20万元有机肥的虚假发票、村委会、乡政府各自出具的虚假自验、初验报告等材料,将扶贫开发到户增收茶叶种植项目提交县扶贫

本文编号:1057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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