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注瑕疵情形下惩罚性赔偿的具体适用
发布时间:2017-11-13 20:07
本文关键词:标注瑕疵情形下惩罚性赔偿的具体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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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正【裁判要旨】不能将未在商品标签上标注执行标准号的行为直接认定为欺诈。如果商品标签上没有标注执行标准号,应当由销售者举证证明销售的产品符合一定的产品标准。"知假买假"的个体消费者属于消费者,但对于有证据证明已明知非食品药品等产品存在瑕疵或缺陷等情形下仍然购买的,不能认定构成欺诈。
【作者单位】: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分类号】:D920.5;D922.294;D925.1
【正文快照】: 【裁判要旨】不能将未在商品标签上标注执行标准号的行为直接认定为欺诈。如果商品标签上没有标注执行标准号,应当由销售者举证证明销售的产品符合一定的产品标准。“知假买假”的个体消费者属于消费者,但对于有证据证明已明知非食品药品等产品存在瑕疵或缺陷等情形下仍然购买,
本文编号:1182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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