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法理论文 >

刘某、刘某某诉湖南移动流量清零案评析

发布时间:2017-12-15 04:05

  本文关键词:刘某、刘某某诉湖南移动流量清零案评析


  更多相关文章: 流量清零 混合合同 物权 交易习惯 法律规制


【摘要】:电信行业是关系着国家经济命脉、信息安全和公民福祉的支柱产业,近年来,我国电信产业的发展十分迅速,这不仅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更多便利,也拉动了我国经济增长,更有利于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然而,由于电信行业与生俱来的自然垄断属性,我国的电信行业是一个不完全竞争的行业,电信用户与电信业务经营者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地位不平等和信息不对称,加之政府监管的不到位,导致电信用户与运营商之间的纠纷与日俱增,而且随着电信技术的发展,新的纠纷类型不断涌现,比如本文要研究的流量清零案。湖南移动“流量清零”案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从法律角度而言该案存在以下争议焦点,即《入网服务协议》的性质,“流量”是否具有物权属性,流量套餐是否附时间条件限制,被告是否履行了流量月底清零的告知义务,流量月底清零是否构成交易习惯。通过对本案进行法理评析后认为,《入网服务协议》的性质为混合合同,“流量”不具有物权属性,流量套餐条款属于格式条款,被告未适当履行其提请注意义务,流量月底清零不构成交易习惯。尝试提出电信行业进行法律规制的建议,法律规制的途径包括加快出台《电信法》、完善电信行业监管机制、确立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等。
【学位授予单位】:湖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0.5;D922.296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方芳;;手机流量套餐月底清零合法性分析[J];河北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02期

2 黄积虹;;论我国合同法中交易习惯的适用[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3年04期

3 李绍章;;格式条款的契约法理与规制分析——兼评“《合同法解释(二)》”对格式条款的相关规定[J];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年05期

4 陈文华;;法律解释中的交易习惯——以我国合同法为视角[J];西部法学评论;2011年02期

5 李国强;;时代变迁与物权客体的重新界定[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01期

6 刘孔中;王红霞;;电信监管机构建制的类型化研究——兼论中国电信监管机构改革的理想与路径[J];经济法论丛;2009年02期

7 潘艺;;交易习惯的司法适用[J];法治论坛;2008年04期

8 林少莹;;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兼论电信合同的性质[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04期

9 马英娟;;中国政府监管机构构建中的缺失与前瞻性思考——兼议政府监管领域“大部门体制”的改革方向[J];河北法学;2008年06期

10 吴仙桂;;论电信合同的法律特征及性质——从一起电信服务纠纷谈起[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6年06期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蔡露露;电信行业政府监管体制研究[D];长春理工大学;2014年

2 孙中梅;电信服务合同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3年



本文编号:1290526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lilunwen/1290526.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1b98d***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