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古代立法的秩序价值
发布时间:2019-09-05 17:08
【摘要】:中国古代有独特的政治基础和经济基础,这造就了立法者对特定立法价值的偏好,其中,秩序价值最受中国统治者青睐。中国古代的统治者看到了秩序价值对于巩固政权、维护社会秩序的强大力量,他们需要秩序来为专制和暴政提供依据。在中国古代,伴随阶级的出现,统治者需要建立一种凌驾于阶级之上的力量以方便管理,等级秩序逐步被以立法的形式确认下来。古代法成为统治阶级体现自己意志,贯彻自己意志,维护自己统治的工具。在成文法之外,中国古代的价值秩序又通过礼表现出来,即所谓礼治秩序。中国古代的统治者讲究礼法并用,以实现秩序价值。古代立法者从历代兴亡的经验教训中认识到,单靠立法体现秩序价值的重要性无法有效地维护统治秩序,还需要用一种和缓的手段来维护统治,这就是礼。 当代立法者对秩序价值也是非常青睐的,但我们需要注意:一方面对于维护秩序手段我们要与古代相区别,坚持一种平和的方式,要总结古代秩序价值的弊端,从而寻求出适合中国当代立法的秩序价值,力求对于我们营造社会主义法治秩序有着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虽然古代的礼是用以维护等级秩序的,但是古代礼的范围是相当广的,很多礼的内容成为了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应当注意吸收其中好的方面。
【学位授予单位】:山东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2
【分类号】:D909.2
本文编号:2532338
【学位授予单位】:山东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2
【分类号】:D909.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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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赵丽;论法的秩序价值[J];安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综合版);2004年01期
2 吴佩展;;中国古代刑屈从于礼的现象分析[J];赤峰学院学报(科学教育版);2011年06期
3 袁会丽;王超;;法与秩序[J];沧州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8年01期
4 王国征;;“法的价值”与“法的价值取向”概念研究述评[J];东方论坛;2009年06期
5 徐兆源;中国古代法制中的礼与刑[J];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1997年01期
6 马新福;;以道德正当性为统领的立法价值建构——评陈雪平的《立法价值研究——以精益学理论为视阈》[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0年02期
7 许颖;;法律与社会:从中国古代典雇妻女现象说起[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02期
8 张剑秋;;对法与秩序的探讨[J];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02期
9 王亚明;吴卫兵;;中国古代法秩序的形成及其现代影响[J];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06期
10 沈忆勇;;古代立法机制对于当今中国立法的启示[J];企业家天地下半月刊(理论版);2008年05期
,本文编号:253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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