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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雇谋生权研究

发布时间:2019-11-06 06:37
【摘要】:我国正处于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型的时期。这一转型涉及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影响深远。在社会转型的矛盾凸显期,对弱势群体生存权的关注尤为重要,而自雇谋生权被侵害的问题就是我国弱势群体生存权保障不力的表现之一。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在城镇和农村产生了成千上万的失地失业人口。由于各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他们很难进入正规的就业领域,自雇谋生成为他们唯一的生存方式。自雇者们通过自食其力谋得生存,能够有效缓解城市的就业压力,促进社会稳定。而对于这些弱势群体,一些政府部门却以其外部不经济性为由对其采取了以堵为主的政策,全面取缔某些低端自雇者的生存空间。这样一种管理方式使得这些低端自雇者与政府管理部门间的矛盾不断升级,暴力事件不绝于耳。本文的研究便是为了回应实践的需要,为自雇谋生权寻求正当性基础,试图通过对自雇谋生权的理论研究来为这一矛盾的解决寻求一条出路,以保障从事自雇职业的弱势群体的生存权。 本文共由引论、正文和结语三大块构成。其中,正文包括四个部分,是论文的核心。 引论部分简要论述了本文的研究意义,对现有的研究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并对自雇谋生权及其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简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对象。 第一部分为自雇谋生权立论的法理之辩,主要解答了自雇谋生权作为一项权利是否应当得到法律承认的问题。这一部分将理论上对自雇谋生权支持或反对的观点进行归纳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自雇谋生权立论的法理基础,从而论证了自雇谋生权的正当性。 第二部分对自雇谋生权的性质进行了界定,明确了自雇谋生权在权利性质上的归属问题。对自雇谋生权权利性质的论述从法理学、宪法学、部门法学三个层次展开,逐层深入,不断细化;并在社会权、生存权、经济法权利与其他权利的比较中明确自雇谋生权在权利体系中的归属,以进一步理解自雇谋生权的内涵。 第三部分重点分析了自雇谋生权的限度,从另外一个侧面丰富了自雇谋生权的权利内容。首先,本文从价值取舍和利益冲突的角度论述了对自雇谋生权进行限定的必要性;然后,又详细阐述了对自雇谋生权进行限制的原则,并以这些原则为依据简要列出限制自雇谋生权的具体内容。 第四部分为自雇谋生权的实现问题。这一部分的内容从自雇谋生权实现的总体思路和实现的具体制度两个层次展开。首先,从权利确认、政府干预观的转变和保障路径这三个方面来确定自雇谋生权实现的总体思路;其次,在总体思路的指导下,从权利的政府保障制度和权利的救济机制这两个方面提出了自雇谋生权实现的具体制度。
【学位授予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1
【分类号】:D920.0

【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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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杨轩;小商人营业权法律保障研究[D];西南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2556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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