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
发布时间:2020-05-16 10:39
【摘要】: 在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过程中,中华民族的本源文化永远是其不可或缺并起决定作用的内源力。因此,如何看待自己的传统法律文化,如何实现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大课题。本文从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时代需要出发,从当代中国存在的法律文化“二元”结构的冲突切入,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首先分析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释义、特征及社会成因,客观地阐述了传统法文化的原貌。因为只有了解传统、理解传统,才能正确地解释传统、更新传统。其次,重点探讨了传统法律文化的当代价值,即找寻传统法律文化中对当代中国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依然有意义,可以促进中国现代化的成分或因素。最后,对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进行了初步的探索。详细分析了创造性转化的涵义、必要性和可能性、动力以及创造性转化的基本途径。
【学位授予单位】:西北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7
【分类号】:D920.0
本文编号:2666612
【学位授予单位】:西北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7
【分类号】:D920.0
【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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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毅;少数民族法律文化视域下民族高校大学生法制观教育研究[D];中南民族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266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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