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发展权的法律制度保障研究
发布时间:2020-05-19 20:58
【摘要】: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国家的大力扶持、帮助和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民族地区的各项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经济、社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较大幅度地改善,生存权基本上得到了满足。并具有了一定的发展能力。目前,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全国普遍建立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的差距越拉越大,出现了严重的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象。由于各民族生产力发展水平上的差异,导致在实际生活中往往享受着不均等的权利。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以及权利实现程度上的差异,促使少数民族产生获得发展机会均等、实现共同进步的愿望。因此,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为了尽快赶上全国的平均发展水平而提出享有发展权利的要求。 本文以发展权的基本理论为基础,科学地界定了民族发展权的涵义、定位了民族发展权的性质、确证了民族发展权的法律权利属性,并论证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现民族发展权的伟大意义。本文运用了人类学、社会学的个案研究方法,以吐鲁番地区的发展状况和少数民族权利的享有程度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吐鲁番市的实地调研,分析了实现民族发展权所面临的种种障碍性因素。最后,从民族立法、司法、执法、法律监督、法制教育与宣传等层面,试图运用法律制度的手段对民族发展权的实现予以全方位的法律保障,以促使民族发展权尽快实现,从而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快速发展,使各民族走上平等发展、共同繁荣的道路,进而推动全国范围内小康社会的尽快实现。这不仅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同时也是对我党在新时期提出当前处理民族关系的新思路:团结、和谐、发展这一概念的新诠释。 本文在写作过程中综合运用了文献法与社会调查法、典型调查与系统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分析了实现民族发展权的各种障碍性因素;运用理论分析与制度创新等方法,提出了民族发展权的法律保障措施。而民族发展权的法律保障正是本文的重点和核心之所在。
【学位授予单位】:石河子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7
【分类号】:D920.4
本文编号:2671475
【学位授予单位】:石河子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7
【分类号】:D920.4
【引证文献】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3条
1 禹丽莎;中国少数民族参与权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11年
2 罗顺泉;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个体发展权探析[D];山东大学;2011年
3 卓拉;少数民族受教育权保障制度研究[D];云南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2671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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