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网购传销案研究
发布时间:2020-06-21 16:18
【摘要】:纵观非法传销的“成长”历程,这是一个极其缓慢并且总是使民众动摇的艰难历史。通过研究太平洋网购传销案件,分析本案存在的如下争议:第一,BMC是EC(电子商务)的推陈出新,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还是存在坑蒙拐骗的传销行为?第二,BMC模式下,这种线下推广(会议推广)和渠道商户共赢手段是不是利用“电子商务”的合法手段来进行线上非法操作,例如非法传销的手段“拉人头”或者发展下线?第三,BMC模式下让其会前提交的保证金是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保证金,还是作为非法传销的“入场费”?第四,非法传销中利用积分返利的模式来给钱,这种模式构不构成非法传销?有没有级别之分?第五,BMC模式商品是否真实?是否可以达成货真价实的买卖行为?第六,在本案中有没有被害人,是否造成财产损害?通过争议点的提出,进而引出所需探讨的主要问题,即案例中江西精彩生活公司董事长唐庆南、童年、刘葆华、程芳英、徐兴春、董思等人所实施的行为是否能判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通过探讨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构成要件与司法认定标准,以及针对本案的争议事实分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具体认定,同时检讨法院的判决理由,根据以上的方式来解决本案唐庆南等人的罪与非罪问题。因此,要采取以下措施:第一,BMC是EC(电子商务)的推陈出新,是存在坑蒙拐骗的传销行为;第二,BMC模式下,这种线下推广(会议推广)和渠道商户共赢手段是利用“电子商务”的合法手段来进行线上非法操作,例如非法传销的手段“拉人头”或者发展下线;第三,BMC模式下就是作为非法传销的“入场费”;第四,非法传销中利用积分返利的模式来给钱,这种模式构成非法传销有级别之分;第五,BMC模式商品是虚假的模式,也不可能达成货真价实的买卖行为。第六,传销组织都有一套自己的管理套路,自成体系,他们对传销人员进行集中看管,分成小组,每组都有专人管理,传销人员逐级负责,组织灵活逃避查处。
【学位授予单位】:黑龙江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4.3;D920.5
本文编号:2724320
【学位授予单位】:黑龙江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4.3;D920.5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3条
1 蒋闻博;;尽快建立传销薪酬制度认定标准[J];中国刑事警察;2009年04期
2 姜德鑫;;传销行为的犯罪化问题探析[J];政治与法律;2009年08期
3 肖凌;;论我国传销的法律规制[J];科技信息(学术研究);2008年03期
本文编号:272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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