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义务证成
发布时间:2020-11-17 09:41
守法义务的证成是守法义务研究的核心问题,本文旨在对守法义务概念辨析的基础上,通过对已有守法义务证成理论和守法义务怀疑论的分析,指出已有论证理论的不足和局限,并对守法义务怀疑论的观点进行辨正和反思,在对守法义务证成理论的构造予以明确之后,提出以“三人社会理论”为基础的守法义务证成理论建议。守法义务的论证,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守法义务的概念,即守法义务是什么的问题。就义务而言,按照通常理解指的是人们应当如何行为。人应当守法,这里的“应当”究竟指的是什么?与守法义务相关,至少存在三个需要区别的问题:“人为什么守法”,“人为什么应当守法”,“人为什么有义务遵守法律”。此外,守法中的“法”指的是实在法,还是也包含实在法之外的具有法的形式或名称的规范?守法义务究竟是一种道德义务还是政治义务?等等,都是理解和把握守法义务概念无法绕过的问题。对守法义务概念的分析,围绕上述问题展开。简要而言,本文的论述基于对守法义务的以下限定:概括性、普遍性、初确的道德义务。支持守法义务的论者,在守法义务证成的问题上,提出了多种方法和路径,主要包括同意理论、公平原则理论、自然责任理论。这些证成理论展示了关于守法义务来源、依据等问题的不同思考,也分别受到很多批评。关于同意理论的批评主要是在于同意的历史确证、同意的形式、同意效力等方面。虽然同意理论对人的自主性表达了足够的关切,但法律的制定、守法与否的决定,不能仅仅依据个人的同意,否则政治社会也就无法实现其本来的目的。个人的同意必须借助一定的机制,转化为社会的一致性意见。公平理论也处于两难困境,面临着两种价值的选择,一是对人的自主性的强调,一是对于社会整体价值的强调。自然责任理论摆脱了政治义务如何获得的问题,借助于一些基本的道德责任约束社会成员,如支持正义、救助苦难等。实际上,自然责任理论与其说是摆脱,不如说是回避了政治义务如何获得的问题,即使在政治义务的论域中,在这一问题上的沉默也会使得自然责任理论成为一种不那么适当的理论。关于遵守法律是否是一项义务,除了存在不同的证成理论外,还存在着对守法义务的怀疑和否定的观点。史密斯基于教义式伦理学和共同主义伦理学的区分对已有的守法义务理论进行了批评。史密斯的观点是基于共同主义伦理学的,他反对教义式伦理学方法下的守法义务。拉兹对守法义务的否定,是基于实践推理指向,在将法律作为行为的排他性理由的观点基础上形成的。无政府主义者在“国家不合法”的核心观点下,认为法律是由不合法的国家制定的,因而是不具备道德性的,对法律的遵守不是道德义务。实际上,无政府主义和政治义务论者对守法义务进行分析的论域是相同的,二者都是在守法义务是一种政治义务,法律是由国家制定的,对法律的遵守是对国家服从的典型内容这一语境中进行的。这种基础语境,简要而言便是对守法义务予以论证的“二元结构”。守法义务的怀疑论者,怀疑的不是作为一种社会道德判断的法,而是被视为国家的制度性代表的法,是作为政治义务的守法义务,而非在道德义务论域中得以阐释的守法义务。结合对已有守法义务证成理论和怀疑观点的分析,可以大概确定守法义务证成理论的要素。守法义务证成至少包含对法和义务两个方面的讨论。首先,就法本身而言,法的来源和法的范围是守法义务中关于法本身认识的关键。其次,就义务而言,义务的形态、来源、规范性依据等都是论证守法义务需要解决的问题。再者,需要明确守法义务的证成理论应该具备哪些方面的要素、内容,各方面的要素、内容之间的关系如何,也就是守法义务证成的理论构造问题。就守法义务证成中的核心问题即人的自主性和社会的公共性关系的处理而言,这些要素需要在一定语境和方法中形成理论逻辑,并获得对这一核心问题的回答。而其关键就在于,转变守法义务证成的语境和方法,脱离现有的政治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二元结构模式,将守法义务放置于道德义务的论域中予以阐释。在此基础上,本文尝试提出一种新的守法义务证成的建议。这一建议基于论证方法的转变形成,是一种不同于以往证成理论的研究进路,它对守法义务的论证是在“三人社会理论”中进行的。“三人社会理论”的基本内容、理论语境以及方法论特质等共同构成了其解释力基础。就方法论而言,“三人社会理论”在人的模式、社会结构模式、描述性、规范性依据等方面形成了系统性的论述,并且能够回应守法义务证成的理论关切。“三人社会理论”使守法义务获得了新的阐释和论证,解决了人的自主性和社会公共性之间关系的处理这一理论难题。最后,鉴于道德共识问题在守法义务的两大要素法和义务中都具有重要意义,论文对道德共识有关问题进行了论述,认为在“三人社会理论”中是可以达成共识的,罗尔斯以及哈贝马斯提出的重叠共识、商谈对话等观点有助于这种共识的达成。
【学位单位】:中共中央党校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年份】:2019
【中图分类】:D90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基本问题
二、进路与方法
1.研究进路
2.研究方法
三、研究综述
1.基础情况
2.现有守法义务证成理论概况
四、论文结构
第一章 守法义务概念辨析
第一节 与守法义务相关的三个问题
一、人为什么守法
1.规范主义因素的意义——泰勒的研究
2.实证研究的意义
二、人为什么应当守法
1.应当的含义
2.理性权衡“应当”下的守法观
三、人为什么有义务遵守法律
第二节 守法中的“法”
一、法的特质与守法义务
二、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法本体观与守法逻辑
1.统治阶级意志论下的守法困境
2.社会经济关系法本体观下的守法证成可能
第三节 守法义务:道德义务抑或政治义务
一、守法义务是什么?
二、守法义务是一项道德义务
1.政治义务的概念
2.政治义务与道德义务、法律义务
3.二元结构:作为政治义务的守法义务之局限
4.初确的、绝对的与不证自明的
小结
第二章 守法义务证成理论检讨
第一节 同意理论
一、《格黎东篇》中的讨论
二、洛克的同意理论
1.自然状态的不便
2.同意与守法义务
三、卢梭的同意理论
1.卢梭的自然状态
2.社会公约
四、同意理论评析
1.同意理论的意义
2.同意理论的反思
第二节 公平原则理论
一、何为公平原则理论
二、公平原则理论的局限
第三节 自然责任理论
一、罗尔斯:正义的自然责任观念
二、威尔曼:乐善好施的自然责任理论
小结
第三章 守法义务的怀疑与否定
第一节 史密斯的观点
一、罗斯的直觉主义
二、史密斯:守法义务的共同主义元伦理学含义
三、对史密斯观点的评析
第二节 拉兹的守法义务观
一、拉兹对守法义务肯定论的批评
二、尊重法律作为守法的理由
第三节 西蒙斯的无政府主义守法义务观
一、守法义务的怀疑:基于政治义务与合法性的逻辑相关
二、无政府主义守法义务观辨正及反思
第四章 守法义务证成的理论构造
第一节 守法义务证成的理论要素之一:法
一、法的来源
二、法的范围
第二节 守法义务证成理论要素之二:义务
一、几种义务观念
二、义务的形态
三、义务的规范性
第三节 守法义务证成理论要素之三:方法论
一、理论语境
二、结构背景
三、人性基础
小结
第五章 三人社会理论中的守法义务证成
第一节 三人社会理论概述
一、基本内容
二、理论语境
三、三人社会理论的方法论特质
1.人的模式
2.社会结构模式
3.描述性
4.规范性
第二节 三人社会理论中的守法义务
一、三人社会结构模式
二、三人社会理论中的“人”
三、关于法的起源和本体
1.三人社会理论中的道德规则
2.三人社会理论中的“法”
四、三人社会理论语境中的守法义务叙述
1.三人社会理论的义务概念
2.三人社会理论中义务的形态
3.三人社会理论背景中的守法义务
第三节 守法义务证成中的共识问题
一、道德共识的困境及可能
1.道德共识的困境
2.共识困境的两种可能出路
二、守法义务证成理论中的共识形成
1.良心和理性机制作为道德共识的根基
2.公共理性在共识中的意义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2887350
【学位单位】:中共中央党校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年份】:2019
【中图分类】:D90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基本问题
二、进路与方法
1.研究进路
2.研究方法
三、研究综述
1.基础情况
2.现有守法义务证成理论概况
四、论文结构
第一章 守法义务概念辨析
第一节 与守法义务相关的三个问题
一、人为什么守法
1.规范主义因素的意义——泰勒的研究
2.实证研究的意义
二、人为什么应当守法
1.应当的含义
2.理性权衡“应当”下的守法观
三、人为什么有义务遵守法律
第二节 守法中的“法”
一、法的特质与守法义务
二、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法本体观与守法逻辑
1.统治阶级意志论下的守法困境
2.社会经济关系法本体观下的守法证成可能
第三节 守法义务:道德义务抑或政治义务
一、守法义务是什么?
二、守法义务是一项道德义务
1.政治义务的概念
2.政治义务与道德义务、法律义务
3.二元结构:作为政治义务的守法义务之局限
4.初确的、绝对的与不证自明的
小结
第二章 守法义务证成理论检讨
第一节 同意理论
一、《格黎东篇》中的讨论
二、洛克的同意理论
1.自然状态的不便
2.同意与守法义务
三、卢梭的同意理论
1.卢梭的自然状态
2.社会公约
四、同意理论评析
1.同意理论的意义
2.同意理论的反思
第二节 公平原则理论
一、何为公平原则理论
二、公平原则理论的局限
第三节 自然责任理论
一、罗尔斯:正义的自然责任观念
二、威尔曼:乐善好施的自然责任理论
小结
第三章 守法义务的怀疑与否定
第一节 史密斯的观点
一、罗斯的直觉主义
二、史密斯:守法义务的共同主义元伦理学含义
三、对史密斯观点的评析
第二节 拉兹的守法义务观
一、拉兹对守法义务肯定论的批评
二、尊重法律作为守法的理由
第三节 西蒙斯的无政府主义守法义务观
一、守法义务的怀疑:基于政治义务与合法性的逻辑相关
二、无政府主义守法义务观辨正及反思
第四章 守法义务证成的理论构造
第一节 守法义务证成的理论要素之一:法
一、法的来源
二、法的范围
第二节 守法义务证成理论要素之二:义务
一、几种义务观念
二、义务的形态
三、义务的规范性
第三节 守法义务证成理论要素之三:方法论
一、理论语境
二、结构背景
三、人性基础
小结
第五章 三人社会理论中的守法义务证成
第一节 三人社会理论概述
一、基本内容
二、理论语境
三、三人社会理论的方法论特质
1.人的模式
2.社会结构模式
3.描述性
4.规范性
第二节 三人社会理论中的守法义务
一、三人社会结构模式
二、三人社会理论中的“人”
三、关于法的起源和本体
1.三人社会理论中的道德规则
2.三人社会理论中的“法”
四、三人社会理论语境中的守法义务叙述
1.三人社会理论的义务概念
2.三人社会理论中义务的形态
3.三人社会理论背景中的守法义务
第三节 守法义务证成中的共识问题
一、道德共识的困境及可能
1.道德共识的困境
2.共识困境的两种可能出路
二、守法义务证成理论中的共识形成
1.良心和理性机制作为道德共识的根基
2.公共理性在共识中的意义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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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887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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