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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域外管辖扩张及中国的法律应对

发布时间:2021-01-23 04:38
  美国《反海外腐败法》颁布至今,已成为公司在进行跨国商业交易活动时无法忽视的风险基准之一。《反海外腐败法》在依据地域管辖等原则划定管辖范围的同时,还利用反腐败执法机构强势执法在实践中不断扩张域外管辖。中国作为吸引外资的新兴市场,清廉指数相对落后,一直是《反海外腐败法》适用案件的高发地区。随着中国倡议的提出,更进一步加强了对中方企业的执法。对此,我国政府应致力于完善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国内外企业创造平等自由的营商环境,中国企业应积极加强合规管理体系建设,通过多方面举措尽可能避免因FCPA管辖扩张而造成的损失。 

【文章来源】: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22(S1)CSSCI

【文章页数】:7 页

【部分图文】:

美国《反海外腐败法》域外管辖扩张及中国的法律应对


FCPA颁布历年针对国内与国外主体的

案件,历年,力度


美国执法部门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简称DOJ)与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简称 SEC)已根据《反海外腐败法》对众多跨国公司进行调查起诉并追责,对全世界范围内的反腐执法起到毋庸置疑的推进作用。美国赋予《反海外腐败法》以域外效力,辅之以DOJ与SEC的强力执法,使得受理案件数量不断增多(见表一),执法力度大大上升。同时,针对国外公司的跨国商业贿赂行为调查力度也不断增大(见表二)。此外,近年来的一系列执法案件,体现了DOJ与SEC在反海外腐败的最新执法趋势,值得特别关注。图2 FCPA颁布历年针对国内与国外主体的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并购交易合规利剑:反腐败尽职调查[J]. 王峰,王潜.  中国外汇. 2019(15)
[2]中美跨国商业行贿犯罪立法比较[J]. 周少鹏,王心源.  犯罪研究. 2018(02)
[3]中国反贿赂刑法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一个比较分析[J]. 梁根林.  中国法律评论. 2017(04)
[4]《反海外腐败法》管辖权扩张的启示——兼论渐进主义视域下的中国路径[J]. 赵骏,吕成龙.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3(02)



本文编号:2994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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