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妥协立法目标下的立法程序探究
发布时间:2021-02-08 19:50
利益是个人生存的基本需求之一,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个人行为的趋向和社会秩序的建立、发展和完善。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方式,法律是在对各种利益进行调整和协调中发展和完善起来的。而作为法律调整和协调利益的起点,立法在现代民主国家中的地位是不言而喻的。立法程序是法律程序的一种,是人们进行立法工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因而对于立法有着重要的意义。而立法活动的目标对于立法程序的要素、性质、功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而立法程序研究应当以立法活动的目标作为逻辑起点。本文对立法活动的目标是实现正义,还是实现多元利益的妥协进行了探讨,得出立法活动的目标是实现多元利益妥协的结论。在此基础上对于为实现这一目的立法程序所应具备的要素、性质、功能进行了讨论。文章的最后用前文阐明的理论对我国的立法程序进行了检视,并对如何完善我国立法程序进行了一些探索。
【文章来源】:苏州大学江苏省
【文章页数】:5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提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立法与立法目标
一、立法的概述
二、立法目标:实现正义抑或利益妥协
(一) 实现正义
(二) 实现多元利益妥协
(三) 小结
第二章 以利益妥协为目标的立法程序
一、利益妥协与立法程序应备的要素
(一) 代表多元利益的主体
(二) 充分的信息
(三) 利益交涉过程
(四) 小结
二、利益妥协与立法程序应然的属性
(一) 民主性
(二) 平等性
(三) 公开性
(四) 交涉性
(五) 平衡性
(六) 正当性
(七) 小结
三、利益妥协与立法程序应有的功能
(一) 使得立法结果具有正当性
(二) 使得立法权力得到有效规制
第三章 利益妥协目标下我国立法程序之检视
一、法案起草的规范化
二、立法听证制度
(一) 立法听证制度的意义
(二) 立法听证的制度化
三、立法游说的正当化
(一) 立法游说正当化的意义
(二) 在我国立法游说正当化可能面临的问题
1. 对适格立法游说主体形成的制度限制
2. 对立法游说负面影响的顾忌
3. 对利益游说与“金钱政治”正相关关系的想当然预设
四、建立我国的立法辩论程序
(一) 我国建立立法辩论程序的可能性与必要性
(二) 与辩论程序相适应的制度安排
1. 理想化的制度安排
(1) 人民代表专职制
(2) 代表人数限制
2. 过渡性制度安排
(1) 会期的延长
(2) 专职代表的增加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后记
详细摘要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法律的规范有效性之源——解读罗尔斯与哈贝马斯道德哲学在法哲学中的延伸[J]. 肖小芳.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07(05)
[2]程序控权与程序性立法的控权指向检讨——以《行政诉讼法》立法目的为个案[J]. 孙莉.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2007(02)
[3]人本的过程性与权力运作过程的人本性[J]. 孙莉. 政法论坛. 2007(01)
[4]论立法程序的公正性[J]. 吴明智. 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S2)
[5]论立法的正当程序[J]. 汪全胜. 华东政法学院学报. 2006(02)
[6]法律程序的形式性与实质性——以对程序理论的批判和批判理论的程序化为线索[J]. 季卫东.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01)
[7]正当程序的标准与法治[J]. 于群,于强. 社会科学战线. 2005(04)
[8]西方议会辩论制度及对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启示[J]. 杨临宏,陈颖. 人大研究. 2005(04)
[9]对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关系的法理学思考[J]. 张喻忻,周开松,覃志军. 江西社会科学. 2004(11)
[10]论程序的交涉性[J]. 吴卫军.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2004(10)
硕士论文
[1]立法辩论制度研究[D]. 张基奎.苏州大学 2006
[2]论利益的立法整合机制及其完善[D]. 瞿飞飞.苏州大学 2006
[3]法律程序论[D]. 唐素林.中国政法大学 2003
本文编号:3024444
【文章来源】:苏州大学江苏省
【文章页数】:5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提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立法与立法目标
一、立法的概述
二、立法目标:实现正义抑或利益妥协
(一) 实现正义
(二) 实现多元利益妥协
(三) 小结
第二章 以利益妥协为目标的立法程序
一、利益妥协与立法程序应备的要素
(一) 代表多元利益的主体
(二) 充分的信息
(三) 利益交涉过程
(四) 小结
二、利益妥协与立法程序应然的属性
(一) 民主性
(二) 平等性
(三) 公开性
(四) 交涉性
(五) 平衡性
(六) 正当性
(七) 小结
三、利益妥协与立法程序应有的功能
(一) 使得立法结果具有正当性
(二) 使得立法权力得到有效规制
第三章 利益妥协目标下我国立法程序之检视
一、法案起草的规范化
二、立法听证制度
(一) 立法听证制度的意义
(二) 立法听证的制度化
三、立法游说的正当化
(一) 立法游说正当化的意义
(二) 在我国立法游说正当化可能面临的问题
1. 对适格立法游说主体形成的制度限制
2. 对立法游说负面影响的顾忌
3. 对利益游说与“金钱政治”正相关关系的想当然预设
四、建立我国的立法辩论程序
(一) 我国建立立法辩论程序的可能性与必要性
(二) 与辩论程序相适应的制度安排
1. 理想化的制度安排
(1) 人民代表专职制
(2) 代表人数限制
2. 过渡性制度安排
(1) 会期的延长
(2) 专职代表的增加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后记
详细摘要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法律的规范有效性之源——解读罗尔斯与哈贝马斯道德哲学在法哲学中的延伸[J]. 肖小芳.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07(05)
[2]程序控权与程序性立法的控权指向检讨——以《行政诉讼法》立法目的为个案[J]. 孙莉.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2007(02)
[3]人本的过程性与权力运作过程的人本性[J]. 孙莉. 政法论坛. 2007(01)
[4]论立法程序的公正性[J]. 吴明智. 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S2)
[5]论立法的正当程序[J]. 汪全胜. 华东政法学院学报. 2006(02)
[6]法律程序的形式性与实质性——以对程序理论的批判和批判理论的程序化为线索[J]. 季卫东.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01)
[7]正当程序的标准与法治[J]. 于群,于强. 社会科学战线. 2005(04)
[8]西方议会辩论制度及对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启示[J]. 杨临宏,陈颖. 人大研究. 2005(04)
[9]对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关系的法理学思考[J]. 张喻忻,周开松,覃志军. 江西社会科学. 2004(11)
[10]论程序的交涉性[J]. 吴卫军.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2004(10)
硕士论文
[1]立法辩论制度研究[D]. 张基奎.苏州大学 2006
[2]论利益的立法整合机制及其完善[D]. 瞿飞飞.苏州大学 2006
[3]法律程序论[D]. 唐素林.中国政法大学 2003
本文编号:302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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