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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卷与文字关系的历史及启示——基于清代案卷材料运用的考察

发布时间:2021-04-18 12:31
  在清代,官方制作的案卷材料尤其口供笔录之所以得到普遍运用,并渐成一种惯习,于文字记录的案卷材料所具有的独特作用有着密切关系。清代案卷材料统一文字的使用,消除了各地区域性方言、族语、俗语等对案情信息传递、理解和接受所带来的障碍。成文的口供笔录既有对他人陈述的自然记录形成的供状,又有对他人口头陈述加工基础上所形成的招状。后一种材料是运用文字组织、加工和整理案件信息的功能,对他人口述事实在格式和内容上的再"创造",虽存在运用的一定风险,但总体上仍能保持基本的真实性,其证据的利用价值在于书写应遵循的文法句式。清代案卷材料的官僚属性,决定了材料的可信赖性。从借鉴历史经验的角度看,当代中国刑事案卷的有效运行,首先在于完善刑事案卷的制作规范。 

【文章来源】:思想战线. 2020,46(02)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刑事案卷运用的基础:文字的属性
三、刑事案卷的核心价值:叙事功能
四、刑事案卷何以被信赖?
五、清代口供笔录运用的启示
    第一,笔录材料制作主体的严格限定。
    第二,笔录材料文字表达的统一。
    第三,笔录材料叙事功能的增强。
    第四,笔录材料系统结构的建立。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案卷移送制度的演变与反思[J]. 陈瑞华.  政法论坛. 2012(05)
[2]司法语境下的法律人思维[J]. 董玉庭,于逸生.  中国社会科学. 2008(05)



本文编号:3145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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