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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不愿参加社会保险,发生的医疗费该谁来承担?

发布时间:2021-05-16 05:11
  <正>案情简介2016年2月,黄某入职某房地产公司,工作岗位为销售经理,约定采取底薪加提成的工资结构。入职后,黄某的销售业绩波动较大,每月到账的工资忽高忽低,于是,他主动向公司提出不参加社会保险。2019年6月,黄某因急性胆囊炎入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1.2万余元。由于没有参加医疗保险,黄某的医疗费只有个人承担。出院后,黄某找到公司,希望能报销部分医疗费。公司直接予以拒绝,认为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的责任在黄某本人,公司没有义务报销黄某的医疗费。 

【文章来源】:工会信息. 2020,(19)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案情简介
案例解析
    一、缴纳社会保险有没有替代或变通方案?
    二、劳动者不愿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要承担法律风险吗?
    三、未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导致的医疗费,该如何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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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3189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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