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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践为核心的法律硕士培养模式创新研究

发布时间:2021-06-07 18:12
  法律硕士教育目标就是培养复合型应用型法律职业人才。目前我国法律硕士培养存在目标定位不准、课程设置单一、教学组织形式过于传统、师资力量与培养目标不配套、教学评价方式形式大过实质等问题,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了以实践能力为核心的"五个一"法律硕士人才培养体系。 

【文章来源】:法制博览. 2020,(29)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目前我国法律硕士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培养目标定位不准
    (二)课程设置单一,缺乏特色与实用性
    (三)教学组织形式过于传统
    (四)师资力量与培养目标不配套
    (五)教学评价方式形式大过实质
二、以实践能力为核心的“五个一”的法律硕士人才培养体系探索与实践
    (一)优化课程设计,突出实践课程
    (二)重视法律职业伦理提升,鼓励学生组织法律硕士论坛
    (三)倡导“以赛代练”,鼓励学生自我教育
    (四)实施“法律助理联合培养计划”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法学实践教学体系的完善[J]. 梅龙生.  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06)
[2]论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及其教育实践[J]. 张肃,王含.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2016(S1)
[3]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现状与改革[J]. 朱立恒.  河北法学. 2008(05)



本文编号:3217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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