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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所度:墨子的法治憧憬

发布时间:2021-06-15 12:14
  墨子的法治憧憬,可以通过墨子提出的"有法所度"命题来展示。"有法所度"有两个关节点,一是"法",二是"度"。"有法所度"之"法",在墨子的规范体系中,可以分为两个层次:高级规范与次级规范。高级规范就是作为"天志"的实体内容的兼爱。次级规范包括非攻、非乐、节用,这三条次级规范可以视为高级规范的具体表达。"有法所度"之"度",主要体现为法的实施的方法,包括尚贤、垂范、尚同,这三项措施旨在为法的实施提供保障。在先秦法理学的理论丛林中,墨子的"有法所度"集中体现了那个时代草根阶层或平民阶层的心声。 

【文章来源】:中国高校社会科学. 2020,(06)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5 页

【文章目录】:
一、“有法所度”之“法”:高级规范
二、“有法所度”之“法”:次级规范
    (一)非攻:关于战争的禁止性规范
    (二)非乐:关于音乐以及享乐的禁止性规范
    (三)节用:厉行节约的义务性规范
三、“有法所度”之“度”:法的实施
    (一)尚贤:人才队伍建设
    (二)垂范:君主以身作则
    (三)尚同:维护法制统一
四、墨子法理学的属性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仁与礼:孔子的二元规范论[J]. 喻中.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9(05)



本文编号:323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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