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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津巴布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

发布时间:2021-08-08 13:22
  津巴布韦独立后,国家立法机关和被授权机构积极开展环境立法,推进环境权入宪,逐步形成了层次分明、逻辑清晰的津巴布韦环境法律体系。其中,宪法环境权奠定了下位法的制定原则,环境基本法和法令文书是环境管理的重要基础规范,国家环境政策和国际环境法突出对重点领域的特殊治理。津巴布韦环境法律体系构建的经验值得关注与研究,同时,鉴于特殊的环境法律体系与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中国投资者在赴津巴布韦投资过程中也应当注重遵守当地环境标准,熟悉环境法律规范,从而最大限度降低企业在津投资的环境法律风险。 

【文章来源】:河南科技学院学报. 2020,40(09)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宪法环境权:环境法律体系的核心
二、环境基本法:治理环境的直接措施
    (一)综合性的环境立法
    (二)环境保护单行立法
三、环境法令文书与国家计划:执法依据和政策指引
四、国际环境法:经特定程序被赋予法律效力
    (一)国际环境法在津巴布韦的适用规则
    (二)津巴布韦参与的主要国际环境公约、协议
五、津巴布韦环境法律体系的主要特点
六、余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健康生活权还是消除污染权?——国际法视野下良好环境权的兴起[J]. 苏木杜 阿塔帕图,杨朝霞,林禹秋.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18(06)
[2]关于环境权入宪的问题研究——以环境权内涵为视角[J]. 齐镇宇.  焦作大学学报. 2018(02)



本文编号:333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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