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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工智能时代立法者的危机与生机

发布时间:2021-08-16 20:43
  无论在技术、实践还是制度层面,人工智能都在真实地影响着我们的社会。人类已经进入人工智能时代。立法者是实施人工智能规制首要的也是最重要的主体,应该积极回应人工智能带来的挑战。然而,人工智能时代立法者自身也面临着诸多危机,具体表现为现行法律制度或规则的理论修正与伦理取向的不确定,相关利益群体的诉求压力和立法者自身能力的不足等。当然,危机中也有生机。人工智能的挑战在宏观层面上有助于促使现代法律制度和理论体系保持开放性和自我更新。立法者也可以借助人工智能强大的数据收集和分析等能力,有效提高立法效率和改进立法质量。针对人工智能带来的挑战和机遇,立法者应该"守住底线,有所作为"。立法者应通过法律规则去维护人类基本的伦理和价值体系,可在制度上设置一个"切断开关",同时保持开放的姿态,修正现行立法与法律制度和规则,使其更好地解决人工智能法律问题和回应相关利益群体的诉求等。 

【文章来源】:河北法学. 2020,38(08)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5 页

【文章目录】:
引言
一、人工智能时代的来临与立法者的担当
二、陷入危机:人工智能时代立法者面临的挑战
三、危中有机:人工智能时代立法者的新机遇与建议
    (一)人工智能时代立法者的新机遇
    (二)立法者把握人工智能时代新机遇的建议
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多元协作框架下算法的规制[J]. 杜小奇.  河北法学. 2019(12)
[2]算法歧视挑战下平等权保护的危机与应对[J]. 崔靖梓.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9(03)
[3]人工智能在立法领域的应用与展望[J]. 高绍林,张宜云.  地方立法研究. 2019(01)
[4]人工智能视阈下我国立法决策模式之转变[J]. 钱大军,苏杭.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6)
[5]论人工智能的拟制法律人格[J]. 杨清望,张磊.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6)
[6]人工智慧与未来法治[J]. 马长山.  河北法学. 2018(10)
[7]人工智能与劳动法的未来挑战[J]. 韩伟.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18(05)
[8]人工智能对“人”的警示——从“机器人第四定律”谈起[J]. 李德顺.  东南学术. 2018(05)
[9]人工智能权利话语批判[J]. 刘振宇.  自然辩证法研究. 2018(08)
[10]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科学立法[J]. 江必新,郑礼华.  法学杂志. 2018(05)



本文编号:3346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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