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律令中的“不会”现象及刑徒管理
发布时间:2021-08-22 05:44
在秦汉律令中,关于犯罪嫌疑人或罪犯逃亡的"不会",可能包括两种情况,一种为被告即犯罪嫌疑人未到县廷接受讯问,另一种为刑徒即罪犯不按时前往服刑,而"为吏不谨"或许是导致这种现象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徒隶可能包括司寇、系城旦舂等刑徒。刑徒不能担任底层小吏"牢监",但是轻罪刑徒如司寇可以看守囚犯,称作"牢人"或"牢正"。私奴可通过买卖转换为城旦、城旦舂等服劳役。
【文章来源】:湖北社会科学. 2020,(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秦汉律令中的“不会”现象及其原因
二、秦汉律令中刑徒管理问题辨析
本文编号:3357125
【文章来源】:湖北社会科学. 2020,(04)北大核心CSS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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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秦汉律令中的“不会”现象及其原因
二、秦汉律令中刑徒管理问题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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