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价值冲突与选择 ——以深圳“禁摩令”为分析样本
发布时间:2021-09-24 03:24
“价值”这一哲学概念的内容,主要是表达人类生活中一种普遍的关系,就是客体的存在、属性和变化对于主体人的意义。实现价值目的关键是主客体的价值选择趋同。法律价值代表着法被创造时的最初目的,是法对其主客体价值选择的指向,也是实现其被创造时最终目的的归宿。在当代法学界,学者们普遍认为法律价值主要包含了秩序、自由、平等以及正义这四个价值。但不容我们忽视的是,由于社会环境的不断变化以及法的自身属性等原因,法的调整对象在法律价值内容上的选择也有所不同,也就导致了法律价值间的冲突。从法的发展历史上不难看出,法律价值间的冲突一直伴随着法的产生、发展以及消亡。会导致这样的冲突,既有社会主体引起的主观因素,也存在社会发展的客观因素。当前法学界,对于法律价值冲突的研究中,主要探讨的是不同价值间的冲突以及单一价值内容中存在的冲突。本文在研究法律价值冲突时,以深圳市“禁摩令”作为分析样本,将“禁摩令”蕴含的自由与秩序、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秩序与正义等价值内容间的冲突为研究对象,对冲突内容进行梳理,探索“禁摩令”引发的价值冲突原因。并根据导致价值冲突的原因提出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的价值选择意见。
【文章来源】: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5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引言
第一节 选题意义
第二节 研究现状
第三节 写作思路与研究方法
第四节 创新点与不足
第二章 深圳市“禁摩令”出台的背景及争议
第一节 “禁摩令”出台的背景
第二节 “禁摩令”实施引发的争议
第三章 深圳市“禁摩令”中蕴含的法律价值冲突
第一节 “禁摩令”与正义价值相悖
第二节 自由价值与秩序价值的冲突
一、自由价值与秩序价值冲突的内容
二、自由与秩序冲突
第三节 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冲突
一、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斗争性
二、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冲突
第四章 深圳市“禁摩令”中价值冲突的原因分析
第一节 造成价值冲突的主观因素
一、法律价值的多元性造成的价值冲突
二、社会变迁引发的法律价值取向的调整
第二节 造成价值冲突的客观因素
一、城市公共管理制度的不完善
二、利益补偿机制的不健全
三、政府决策信息的不公开
第五章 法律价值冲突中的选择
第一节 自由价值选择优先
第二节 注重个人利益的保护
第三节 培育程序价值观念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深圳“禁摩限电”风暴[J]. 孔凡义,段桃秀. 决策. 2016(05)
[2]法律价值再检讨:以自由为视角[J]. 于浩.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14(02)
[3]论法律价值的数量化[J]. 何柏生.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1(06)
[4]由“许霆案”引发的关于法律价值冲突的思考[J]. 刘远景,栾成章. 法学杂志. 2008(06)
[5]居民出行方式选择非集计模型的建立[J]. 刘炳恩,隽志才,李艳玲,龚博文. 公路交通科技. 2008(05)
[6]“禁摩令”引发的法律思考[J]. 郭赟,刘高林. 岭南学刊. 2007(03)
[7]行政公开与公民知情权的实现[J]. 杜娟. 前进. 2006(02)
[8]房屋拆迁与社会公共利益[J]. 杨峰.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05)
[9]试论社会本位的司法理念[J]. 曹燕,吴亚琳. 政法论丛. 2004(05)
[10]公共管理:公共性本质与功能目标的内在统一[J]. 蔡立辉.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03(02)
博士论文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统领中国多元文化发展研究[D]. 陆岩.哈尔滨师范大学 2011
[2]法价值哲学导论[D]. 杨震.黑龙江大学 2001
硕士论文
[1]城市“禁摩”的公共政策分析[D]. 邓非.中南民族大学 2013
[2]长沙市政府“禁摩”行为的法律分析[D]. 黄慧.湖南大学 2010
本文编号:3406997
【文章来源】: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5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引言
第一节 选题意义
第二节 研究现状
第三节 写作思路与研究方法
第四节 创新点与不足
第二章 深圳市“禁摩令”出台的背景及争议
第一节 “禁摩令”出台的背景
第二节 “禁摩令”实施引发的争议
第三章 深圳市“禁摩令”中蕴含的法律价值冲突
第一节 “禁摩令”与正义价值相悖
第二节 自由价值与秩序价值的冲突
一、自由价值与秩序价值冲突的内容
二、自由与秩序冲突
第三节 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冲突
一、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斗争性
二、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冲突
第四章 深圳市“禁摩令”中价值冲突的原因分析
第一节 造成价值冲突的主观因素
一、法律价值的多元性造成的价值冲突
二、社会变迁引发的法律价值取向的调整
第二节 造成价值冲突的客观因素
一、城市公共管理制度的不完善
二、利益补偿机制的不健全
三、政府决策信息的不公开
第五章 法律价值冲突中的选择
第一节 自由价值选择优先
第二节 注重个人利益的保护
第三节 培育程序价值观念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深圳“禁摩限电”风暴[J]. 孔凡义,段桃秀. 决策. 2016(05)
[2]法律价值再检讨:以自由为视角[J]. 于浩.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14(02)
[3]论法律价值的数量化[J]. 何柏生.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1(06)
[4]由“许霆案”引发的关于法律价值冲突的思考[J]. 刘远景,栾成章. 法学杂志. 2008(06)
[5]居民出行方式选择非集计模型的建立[J]. 刘炳恩,隽志才,李艳玲,龚博文. 公路交通科技. 2008(05)
[6]“禁摩令”引发的法律思考[J]. 郭赟,刘高林. 岭南学刊. 2007(03)
[7]行政公开与公民知情权的实现[J]. 杜娟. 前进. 2006(02)
[8]房屋拆迁与社会公共利益[J]. 杨峰.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05)
[9]试论社会本位的司法理念[J]. 曹燕,吴亚琳. 政法论丛. 2004(05)
[10]公共管理:公共性本质与功能目标的内在统一[J]. 蔡立辉.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03(02)
博士论文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统领中国多元文化发展研究[D]. 陆岩.哈尔滨师范大学 2011
[2]法价值哲学导论[D]. 杨震.黑龙江大学 2001
硕士论文
[1]城市“禁摩”的公共政策分析[D]. 邓非.中南民族大学 2013
[2]长沙市政府“禁摩”行为的法律分析[D]. 黄慧.湖南大学 2010
本文编号:3406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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