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情理法”角度看清代秋审制度
发布时间:2021-10-11 02:44
秋审作为清朝的一项重要的司法活动,是对各省斩监候,绞监候案件的一种复核制度。从其确立、发展到完善,秋审逐渐发展成中国历史上一项独特的死刑复核制度。清代秋审主要渊源于明朝朝审,在前代的基础上完善发展。秋审有地方秋审和中央秋审之分。地方程序有:州县造册解囚,臬司审核,督抚审录和具题缔造黄册。中央程序有:刑部看详、核拟,九卿等会审和具题,皇上勾决。经过秋审的案犯最终分为情实、缓决、可矜和留养承祀。只有情实才执行死刑。秋审的主要内容是对地方各省的斩监候、绞监候案件进行集中、全面的复核,参与会审的主体有九卿、詹事、科道、军机大臣、内阁大学士等重要官员。秋审会审一般都在秋天八月举办,地点在金水桥西,故而名为“秋审”。所谓“情理法”,指的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受儒家天理、人情观念的影响,注重天道所体现的公平、衡常;人情体现的人类理性。而传统中国以儒家思想为主流意识形态的立法和司法活动,注重天道人伦与法律之间的相互融通。立法上旨在使法律的规定合于自然运行的规律,合于人伦道德的运行原理。司法上则注重探究行为人的主观动机目的,以自然之理、人事之理、人伦道德作为衡量行为人主观罪错的重要标准。而对案件的处置上则...
【文章来源】: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
【文章页数】:5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清代秋审制度概述
(一)清代秋审制度的起源于融通“情理法”
(二)清代秋审制度思想基础中的“情理法”
二、清代秋审程序中的“情理法”
(一)地方秋审程序中的“情理法”
(二)中央秋审程序中的“情理法”
三、清代秋审制度中的“情理法”特点及评价
(一)清代秋审制度中的“情理法”特点
(二)情理法融通的“秋审”的积极性与消极性
结语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3429632
【文章来源】: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
【文章页数】:5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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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清代秋审制度概述
(一)清代秋审制度的起源于融通“情理法”
(二)清代秋审制度思想基础中的“情理法”
二、清代秋审程序中的“情理法”
(一)地方秋审程序中的“情理法”
(二)中央秋审程序中的“情理法”
三、清代秋审制度中的“情理法”特点及评价
(一)清代秋审制度中的“情理法”特点
(二)情理法融通的“秋审”的积极性与消极性
结语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3429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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