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京师法律学堂创办始末
发布时间:2021-10-22 15:21
<正>在清末新政改革的浪潮中,法律教育一度骤然升起并逐渐引起国人的重视。创办于1906年的京师法律学堂,作为近代中国设立的第一所中央官办的法律专门学校,在中国近代法律史上书写了光辉的一页。它的创办堪称中国近代法律改革的一大创举,不仅是配合新式法律创制与实施的必要举措,更成为中国近代法律教育的良好开端。在清末民初二十余年间,法律教育盛极一时,曾有一枝独秀之地位,尤以京师法律
【文章来源】:北京档案. 2020,(05)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京师法律学堂的创办过程
二、京师法律学堂的管理机制与教学概况
三、京师法律学堂的历史影响
1. 奠定了中国近代法律教育的基础。
2. 培养了大批法律专门人才,推动中国近代法制化的进程。
3. 对民国及新中国的法制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松冈义正与京师法律学堂的民法学教育[J]. 熊达云. 南开日本研究. 2014(00)
[2]吉同钧与清末修律[J]. 李欣荣. 社会科学战线. 2009(06)
[3]朝阳大学与我国法制近代化论略[J]. 于语和,金大宝. 安徽大学法律评论. 2003(02)
[4]清末筹办贵胄法政学堂史料选载[J]. 叶志如. 历史档案. 1987(04)
本文编号:3451366
【文章来源】:北京档案. 2020,(05)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京师法律学堂的创办过程
二、京师法律学堂的管理机制与教学概况
三、京师法律学堂的历史影响
1. 奠定了中国近代法律教育的基础。
2. 培养了大批法律专门人才,推动中国近代法制化的进程。
3. 对民国及新中国的法制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松冈义正与京师法律学堂的民法学教育[J]. 熊达云. 南开日本研究. 2014(00)
[2]吉同钧与清末修律[J]. 李欣荣. 社会科学战线. 2009(06)
[3]朝阳大学与我国法制近代化论略[J]. 于语和,金大宝. 安徽大学法律评论. 2003(02)
[4]清末筹办贵胄法政学堂史料选载[J]. 叶志如. 历史档案. 1987(04)
本文编号:345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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