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法理论文 >

清末京师法律学堂创办始末

发布时间:2021-10-22 15:21
  <正>在清末新政改革的浪潮中,法律教育一度骤然升起并逐渐引起国人的重视。创办于1906年的京师法律学堂,作为近代中国设立的第一所中央官办的法律专门学校,在中国近代法律史上书写了光辉的一页。它的创办堪称中国近代法律改革的一大创举,不仅是配合新式法律创制与实施的必要举措,更成为中国近代法律教育的良好开端。在清末民初二十余年间,法律教育盛极一时,曾有一枝独秀之地位,尤以京师法律 

【文章来源】:北京档案. 2020,(05)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京师法律学堂的创办过程
二、京师法律学堂的管理机制与教学概况
三、京师法律学堂的历史影响
    1. 奠定了中国近代法律教育的基础。
    2. 培养了大批法律专门人才,推动中国近代法制化的进程。
    3. 对民国及新中国的法制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松冈义正与京师法律学堂的民法学教育[J]. 熊达云.  南开日本研究. 2014(00)
[2]吉同钧与清末修律[J]. 李欣荣.  社会科学战线. 2009(06)
[3]朝阳大学与我国法制近代化论略[J]. 于语和,金大宝.  安徽大学法律评论. 2003(02)
[4]清末筹办贵胄法政学堂史料选载[J]. 叶志如.  历史档案. 1987(04)



本文编号:3451366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lilunwen/3451366.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09d53***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