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范性的根源问题研究 ——以成规主义为核心的考察
发布时间:2021-10-23 01:21
尽管在实证主义法学内部,哈特的法律实践理论被视为是讨论法律规范性问题的最成熟作品。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这一结论的前提预设:法律规范性问题是一个包含很多分支的理论,主要可以分为法律规范性的“语义理论”、“说明理论”和“证成理论”,而哈特的法律实践理论主要是一种对于法律规范性的“说明理论”。这种说明理论的主要任务是寻找法律规范性的基础或者根源。哈特对于法律规范性的根源问题的最大贡献就是,把这种规范性基础还原为一种社会事实,并且在《法律的概念》第二版中把这一事实指向“成规”。遗憾的是,哈特并没有对“成规”做出比较详细的解释,因此他的这种成规主义转向遭受了很多质疑。为了回应相关质疑,哈特的“继任者”们围绕这种成规主义继续探讨法律规范性的根源问题,由此诞生了法律成规主义理论,其中最主要的两种法律成规理论是以波斯特玛和前期的科尔曼为代表的的“合作性成规理论”,以及马默的“构成性成规理论”。其中,合作性成规理论比较明显的瑕疵在于,它主张成规主要是用来解决“反复出现的合作难题”,这显然无法概括所有的实践活动,因而无法依循实践哲学的路径回答根源问题;这一理论的遭遇的另外一次危机在于科尔曼在后期放弃了用成...
【文章来源】:吉林大学吉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8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法律规范性的研究路径分析:说明与证成
(二)法律规范性的根源问题的研究述评
一、法律规范性根源问题的兴起:哈特的接受论证与成规主义转向
(一)哈特的接受论证理论
(二)哈特的成规主义转向
二、合作性成规对根源问题的回答
(一)合作性成规Ⅰ:波斯特玛的合作性成规
(二)合作性成规Ⅱ:科尔曼的合作性成规
三、构成性成规对根源问题的回答
(一)构成性成规的理论背景
(二)构成性成规对法律规范性的说明
(三)从马默与波斯特玛之争看构成性成规的得与失
四、对法律成规主义的反思
(一)一般法理学的转向与根源问题
(二)成规主义能够回答根源问题吗
结论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致谢
本文编号:3452196
【文章来源】:吉林大学吉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8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法律规范性的研究路径分析:说明与证成
(二)法律规范性的根源问题的研究述评
一、法律规范性根源问题的兴起:哈特的接受论证与成规主义转向
(一)哈特的接受论证理论
(二)哈特的成规主义转向
二、合作性成规对根源问题的回答
(一)合作性成规Ⅰ:波斯特玛的合作性成规
(二)合作性成规Ⅱ:科尔曼的合作性成规
三、构成性成规对根源问题的回答
(一)构成性成规的理论背景
(二)构成性成规对法律规范性的说明
(三)从马默与波斯特玛之争看构成性成规的得与失
四、对法律成规主义的反思
(一)一般法理学的转向与根源问题
(二)成规主义能够回答根源问题吗
结论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致谢
本文编号:3452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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