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机器人工具属性之法哲学思考
发布时间:2021-10-26 02:18
对工具范围的历史变迁规律进行分析可知,工具的本质属性在于不具有自由意志和具有可支配性。"工具属性"与"工具"并非完全等同的概念,具有工具属性的事物仅能作为工具存在,不具有成为刑事责任主体的可能性,不具有工具属性的事物也有可能作为工具。智能机器人与石头等物品的不同主要在于其具有人才具有的智能成分。弱智能机器人虽然具有工具属性,但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刑事责任的确定和分配。在强人工智能时代,强智能机器人可以成为刑事责任主体,强智能机器人不具有工具属性。在强智能机器人被行为人作为犯罪工具加以利用时,对该行为人应以间接正犯来认定。强智能机器人可以成为刑事责任主体,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强智能机器人均是犯罪主体。
【文章来源】:中国刑事法杂志. 2020,(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5 页
【文章目录】:
一、工具范围的历史变迁与工具属性的本质探究
(一)工具范围的历史变迁
(二)工具属性之本质探究
1.具有工具属性的事物不具有自由意志
2.具有工具属性的事物具有可支配性
二、弱智能机器人工具属性之刑法证成
(一)弱智能机器人具有工具属性
1.弱智能机器人不具有自由意志
2.弱智能机器人具有可支配性
(二)弱智能机器人对刑事责任认定的影响
1.刑法中“犯罪工具”对刑事责任认定的影响
2.弱智能机器人可能会对刑事责任认定产生影响
三、强智能机器人工具属性之刑法证伪
(一)强智能机器人不具有工具属性
(二)强智能机器人刑法地位的迷思与廓清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自由意志、道德代理与智能代理——兼论人工智能犯罪主体资格之生成[J]. 彭文华. 法学. 2019(10)
[2]智能机器人“权利主体论”之提倡[J]. 周详. 法学. 2019(10)
[3]对强智能机器人刑事责任主体地位否定说的回应[J]. 刘宪权. 法学评论. 2019(05)
[4]涉人工智能犯罪的前瞻性刑法思考[J]. 刘宪权,房慧颖.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01)
[5]人工智能时代刑法的立场和功能[J]. 储陈城.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8(06)
[6]人工智能犯罪的理论与立法问题初探[J]. 王肃之.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4)
[7]三代网络环境下网络犯罪的时代演变及其立法展望[J]. 李怀胜. 法学论坛. 2015(04)
本文编号:3458629
【文章来源】:中国刑事法杂志. 2020,(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5 页
【文章目录】:
一、工具范围的历史变迁与工具属性的本质探究
(一)工具范围的历史变迁
(二)工具属性之本质探究
1.具有工具属性的事物不具有自由意志
2.具有工具属性的事物具有可支配性
二、弱智能机器人工具属性之刑法证成
(一)弱智能机器人具有工具属性
1.弱智能机器人不具有自由意志
2.弱智能机器人具有可支配性
(二)弱智能机器人对刑事责任认定的影响
1.刑法中“犯罪工具”对刑事责任认定的影响
2.弱智能机器人可能会对刑事责任认定产生影响
三、强智能机器人工具属性之刑法证伪
(一)强智能机器人不具有工具属性
(二)强智能机器人刑法地位的迷思与廓清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自由意志、道德代理与智能代理——兼论人工智能犯罪主体资格之生成[J]. 彭文华. 法学. 2019(10)
[2]智能机器人“权利主体论”之提倡[J]. 周详. 法学. 2019(10)
[3]对强智能机器人刑事责任主体地位否定说的回应[J]. 刘宪权. 法学评论. 2019(05)
[4]涉人工智能犯罪的前瞻性刑法思考[J]. 刘宪权,房慧颖.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01)
[5]人工智能时代刑法的立场和功能[J]. 储陈城.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8(06)
[6]人工智能犯罪的理论与立法问题初探[J]. 王肃之.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4)
[7]三代网络环境下网络犯罪的时代演变及其立法展望[J]. 李怀胜. 法学论坛. 2015(04)
本文编号:3458629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lilunwen/34586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