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性产权式商铺转让代租纠纷司法认定研究
发布时间:2021-10-26 13:55
虚拟性产权式商铺转让代租营销模式在为投资者提供新型投资机会的同时,亦伴随着因投资回报、经营收益等利益纠纷而引发的诉讼。《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但实践中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对虚拟性产权式商铺转让代租的模式规避限制,而我国目前尚未对此情况从立法层面进行定性和规范,司法认定标准尚未完全统一。司法认定中对于虚拟性产权式商铺转让代租合同意思表示真实且不存在法定无效的情形下,应对合同效力作出肯定性评价。对于虚拟性产权式商铺所有权行使应进行必要的限定,注重对集体意志的考量,以维护交易稳定,实现物尽其用。
【文章来源】: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0,(03)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虚拟性产权式商铺类案纠纷原因解析
(一)因出售经营使用权而产生纠纷
(二)因转让收益权而产生纠纷
(三)因承诺售后包租而产生纠纷
(四)因约定租期过长而产生纠纷
(五)因一“铺”数卖而产生纠纷
(六)因要求分割整体商铺而产生纠纷
(七)因合同期限届满后是否续约而产生纠纷
三、涉地下商铺经营使用权典型案例裁判分析
(一)基本案情
(二)裁判结果
(三)裁判理由
四、涉(地下)商铺转让代租纠纷司法认定基本要素研析(2)
(一)转让代租行为的效力认定问题
(二)投资者(业主)的权利认定问题
(三)出售者(开发商)、代租人(经营管理商)的责任认定问题
五、虚拟性产权式商铺纠纷司法认定总体思路探讨
(一)虚拟性产权式商铺所有权(或用益物权)是否应受到特殊限制
(二)委托经营合同生效是否以业主取得商铺所有权或交付商铺为前提条件
(三)虚拟性产权式商铺业主集体意志的体现方式
本文编号:3459627
【文章来源】: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0,(03)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虚拟性产权式商铺类案纠纷原因解析
(一)因出售经营使用权而产生纠纷
(二)因转让收益权而产生纠纷
(三)因承诺售后包租而产生纠纷
(四)因约定租期过长而产生纠纷
(五)因一“铺”数卖而产生纠纷
(六)因要求分割整体商铺而产生纠纷
(七)因合同期限届满后是否续约而产生纠纷
三、涉地下商铺经营使用权典型案例裁判分析
(一)基本案情
(二)裁判结果
(三)裁判理由
四、涉(地下)商铺转让代租纠纷司法认定基本要素研析(2)
(一)转让代租行为的效力认定问题
(二)投资者(业主)的权利认定问题
(三)出售者(开发商)、代租人(经营管理商)的责任认定问题
五、虚拟性产权式商铺纠纷司法认定总体思路探讨
(一)虚拟性产权式商铺所有权(或用益物权)是否应受到特殊限制
(二)委托经营合同生效是否以业主取得商铺所有权或交付商铺为前提条件
(三)虚拟性产权式商铺业主集体意志的体现方式
本文编号:3459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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