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儒家刑法思想之犯罪预防控制研究
发布时间:2021-11-13 23:43
刑法文化是法律文化的子系统,反映、指导某一社会群体(如国家)的刑事政策,对其犯罪防控措施及刑事司法起到一定的决定性作用,直接影响、决定着防控犯罪应用的方法、模式,影响、决定着犯罪防控体系的构建。中国传统刑法文化的形成经历了漫长的发展,春秋战国时期的儒家刑法文化是其典型代表之一。儒家思想的基本范畴是“德”“礼”“教”,儒家的刑法思想,特别是其中的防止和控制犯罪的思想,体现了礼治、德治和人治的基本精神。先秦儒家文化,以孔、孟、荀三人为代表,主张“民本”“慎刑”“公平”以预防犯罪。纵观中国现代的法治精神,两者有较大契合之处。孔子主张为政以德,希望能广施教化,认为统治者的“欲”、贫穷及其“礼”“义”的丢失都会导致犯罪,提出富民、教民来预防犯罪;孟子则认为人性本善,不良环境的影响是犯罪的主要原因,能引发犯罪的不良环境主要有不仁者居高位、无礼义、暴政和荒年歉收等,他提出以“仁政”为基础来防控犯罪,依靠德行而不是刑罚来维持社会秩序;荀子提出人性本恶,认为顺从人的恶劣本性、统治者统治失当会致犯罪,提出“礼法教之”“刑罚相当”“法正之治”等预防犯罪的具体措施,把“良法”“道德”相结合。这些措施,在当时符...
【文章来源】:安徽大学安徽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3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先秦儒家刑法思想概述
(一) 孔子的主要刑法思想及其对犯罪的认识
1. 在刑法思想上,孔子主张为政以德,反对不教而杀
2. 关于犯罪的原因,孔子的主张主要有四个方面
(二) 孟子的主要刑法思想及其对犯罪的认识
1. 不仁者居高位会引发犯罪
2. “无礼义,则上下乱”
3. 民无恒产
4. 暴政会让民众获罪
5. 灾荒之年容易出现犯罪
(三) 荀子的主要刑法思想及其对犯罪的认识
1. 提出“性恶论”,反对“性善论”
2. 认为顺从人的恶劣本性会致犯罪
3. 认为君主统治失当会引发犯罪
二、先秦儒家刑法思想中的预防措施
(一) 富民
(二) 教民
(三) 德主刑辅
(四) 礼、法并用,突出发挥礼的作用
(五) 省身自律
(六) 重视君主的作用
三、先秦儒家犯罪预防思想的积极作用及其不足
(一) 重视道德教化作用可取性
(二) “以民为本”的犯罪预防理念的契合性
1. 先秦儒家的民本思想为中国历代所延续
2. 以民为本的犯罪预防理念与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相契合
(三) 强调执法者在犯罪预防中作用的可借鉴性
(四) 儒家刑法思想主要存在的不足
1. 对道德的过分强调可能走进泛道德主义的误区
2. 忽略了人性的不定性
3. 过于淡化刑罚在预防犯罪中的作用
四、先秦儒家犯罪预防思想的借鉴意义
(一) 应注重犯罪的社会道德预防
(二) 应注重改善经济生活状况以预防犯罪
(三) 应理性的认识刑罚对犯罪的遏制作用
(四) 重视司法机关作用,发挥应有的犯罪预防控制作用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传统刑法文化对刑事司法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及其改进[J]. 汪明亮,顾婷. 河北法学. 2005(04)
[2]孔子的预防犯罪思想与我国犯罪预防体系的完善[J]. 胡建华. 新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4(03)
[3]试析孔子关于犯罪的论述[J]. 李颖红. 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2(04)
[4]先秦儒家预防犯罪思想探微[J]. 张翅. 池州师专学报. 2002(02)
[5]中国古代关于预防犯罪的教育思想[J]. 席小华.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1(06)
[6]先秦儒家犯罪预防和社会控制[J]. 唐元林.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0(02)
[7]孟子的预防和治理犯罪思想[J]. 唐忠民. 现代法学. 1990(01)
[8]中国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一个文化的检讨[J]. 梁治平. 比较法研究. 1987(02)
本文编号:3493942
【文章来源】:安徽大学安徽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3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先秦儒家刑法思想概述
(一) 孔子的主要刑法思想及其对犯罪的认识
1. 在刑法思想上,孔子主张为政以德,反对不教而杀
2. 关于犯罪的原因,孔子的主张主要有四个方面
(二) 孟子的主要刑法思想及其对犯罪的认识
1. 不仁者居高位会引发犯罪
2. “无礼义,则上下乱”
3. 民无恒产
4. 暴政会让民众获罪
5. 灾荒之年容易出现犯罪
(三) 荀子的主要刑法思想及其对犯罪的认识
1. 提出“性恶论”,反对“性善论”
2. 认为顺从人的恶劣本性会致犯罪
3. 认为君主统治失当会引发犯罪
二、先秦儒家刑法思想中的预防措施
(一) 富民
(二) 教民
(三) 德主刑辅
(四) 礼、法并用,突出发挥礼的作用
(五) 省身自律
(六) 重视君主的作用
三、先秦儒家犯罪预防思想的积极作用及其不足
(一) 重视道德教化作用可取性
(二) “以民为本”的犯罪预防理念的契合性
1. 先秦儒家的民本思想为中国历代所延续
2. 以民为本的犯罪预防理念与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相契合
(三) 强调执法者在犯罪预防中作用的可借鉴性
(四) 儒家刑法思想主要存在的不足
1. 对道德的过分强调可能走进泛道德主义的误区
2. 忽略了人性的不定性
3. 过于淡化刑罚在预防犯罪中的作用
四、先秦儒家犯罪预防思想的借鉴意义
(一) 应注重犯罪的社会道德预防
(二) 应注重改善经济生活状况以预防犯罪
(三) 应理性的认识刑罚对犯罪的遏制作用
(四) 重视司法机关作用,发挥应有的犯罪预防控制作用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传统刑法文化对刑事司法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及其改进[J]. 汪明亮,顾婷. 河北法学. 2005(04)
[2]孔子的预防犯罪思想与我国犯罪预防体系的完善[J]. 胡建华. 新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4(03)
[3]试析孔子关于犯罪的论述[J]. 李颖红. 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2(04)
[4]先秦儒家预防犯罪思想探微[J]. 张翅. 池州师专学报. 2002(02)
[5]中国古代关于预防犯罪的教育思想[J]. 席小华.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1(06)
[6]先秦儒家犯罪预防和社会控制[J]. 唐元林.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0(02)
[7]孟子的预防和治理犯罪思想[J]. 唐忠民. 现代法学. 1990(01)
[8]中国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一个文化的检讨[J]. 梁治平. 比较法研究. 1987(02)
本文编号:349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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