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法理论文 >

略论1789年《人权与公民权宣言》诸提案中的财产话语

发布时间:2021-12-10 14:21
  在为制定《人权宣言》而出现的众多提案中,"财产"作为权利话语不可或缺的部分而存在。不同的提案作者从自然法传统及18世纪的思想中汲取养分,进而形成了不同的财产话语。以西耶斯为代表的一些提案作者,使用"权利—自由"的语言,强调财产是一种不可侵犯的自然权利,强调人们可以自由地行使这一权利。也有一些作者,认为不受限制的自然权利可能会带来无政府状态,他们强调权利和义务的对等。财产的权利也要受到相应义务的限制。而色贡德和马拉则更关注财产的不平等,他们认为财产的权利要服从正义的原则,因此,应通过法律调节分配以消除不平等,实现正义。提案中的财产话语不仅对1789年《人权宣言》产生影响,还随着大革命的展开为不同的革命者所借用。 

【文章来源】:社会科学战线. 2020,(03)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0 页

【文章目录】:



结 语



本文编号:3532790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lilunwen/3532790.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ff845***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