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事先通知工会
发布时间:2021-12-11 10:41
<正>案例回放:赵某2016年12月7日入职某铸件公司,岗位是设备维修主管。2018年6月22日,公司出具员工处罚辞退通知,以赵某违反员工手册相关规定为由,要求赵某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离职交接手续。后赵某申请仲裁,请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仲裁委员会裁决后,赵某不服,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本案中,公司以赵某违反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为由,解除了与赵某的劳动合同。虽然公司没有设立工会,但依据《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其应依法将解除的理由通知某铸件公司所在地工会,但公司既未事先通知其所
【文章来源】:工友. 2020,(05)
【文章页数】:1 页
【参考文献】:
硕士论文
[1]劳动者单方解除权制度研究[D]. 王维维.辽宁师范大学 2021
本文编号:3534530
【文章来源】:工友. 2020,(05)
【文章页数】:1 页
【参考文献】:
硕士论文
[1]劳动者单方解除权制度研究[D]. 王维维.辽宁师范大学 2021
本文编号:3534530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lilunwen/35345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