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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背景下的法律父权主义

发布时间:2021-12-18 18:09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我国政府所采取的法律措施虽是有效遏制疫情传播的手段,但也必使个人权利受到一定限制和影响。法律父权主义可对政府在疫情背景下适当的权力扩张作出合理性、正当性的解释,但应以"善意"作为法律父权主义的实体标准,并加强对这种权力扩张的监督。 

【文章来源】:医学与法学. 2020,12(04)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中西方“父权”观及当代法律父权主义的主流学说
    (一)中西方“父权”观及其所涵盖的权力
        1. 中国“父权”观。
        2. 西方“父权”观。
    (二)当代法律父权主义的主流学说
二、COVID-19疫情背景下的特殊社会状态
    (一)疫情特殊状态与社会平稳状态
    (二)特殊状态下个人理性与社会理性的冲突与矛盾
三、COVID-19疫情背景下法律父权主义的体现
    (一)立法中的法律父权主义
    (二)执法中的法律父权主义
四、法律父权主义是法律之下的父权主义
    (一)公共领域中法律父权主义进行对个人权利进行干预的界限
    (二)以“善意”为标准的实体法律边界
    (三)须依据法律原则对之加强监督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作为一种法律干预模式的家长主义[J]. 黄文艺.  法学研究. 2010(05)
[2]医疗的知情同意与个人自由和责任——从肖志军拒签事件切入[J]. 苏力.  中国法学. 2008(02)
[3]法律父爱主义在中国的适用[J]. 孙笑侠,郭春镇.  中国社会科学. 2006(01)



本文编号:354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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