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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学表达数学化的可能及限度——基于经济学与比例原则的切入

发布时间:2022-01-16 09:21
  从法律行为与经济学的定义及其实质来分析,法律行为一定是经济行为。由于经济学能够通过边际分析使其自身表达数学化,因而,边际分析也应能成为法学表达数学化的桥梁。任何法律价值的实现,都必然要受到资源稀缺的量化约束,因此,法律价值的通约与权衡成为必要与可能,人权与正义也不例外。当今时代被称为"比例时代",比例原则及其三个子原则既是经济学原则,也是法学强烈要求表达数学化的内在需要。法学表达数学化的可能及限度受效率原则的约束。法学表达数学化能够提高法学的科学性,技术性展示价值观分歧的实质、剔除语义分析的模糊以及修辞对非理性的依赖并遏制变量处理的任意,剔除法学中伪问题,进而寻求更多的社会共识,同时为大数据进入法学提供必要的基础与准备,尽可能对行为进行预测与规制,提高社会发展效率,促进人们更幸福的生活。 

【文章来源】:法学评论. 2020,38(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4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基本逻辑:法律行为的本质是经济行为
三、边际分析:法学表达数学化的基础桥梁
四、案例佐证:人权与正义背后的量化约束
五、比例原则:法学表达数学化的关键表征
六、意义与限度:法学表达数学化及其效率约束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中国民法学的效率意识[J]. 熊丙万.  中国法学. 2018(05)
[2]主流经济学数学化的内在逻辑[J]. 张春敏.  教学与研究. 2017(11)
[3]比例原则的普遍化与基本权利的性质[J]. 陈景辉.  中国法学. 2017(05)
[4]走向“计算法学”:大数据时代法学研究的选择[J]. 钱宁峰.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02)
[5]比例原则在私法中的普适性及其例证[J]. 纪海龙.  政法论坛. 2016(03)
[6]比例原则在民法上的适用及展开[J]. 郑晓剑.  中国法学. 2016(02)
[7]法学研究中的卢梭式数学定律法及其评价[J]. 钱福臣.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04)
[8]经济学的现代主义贫困——经济学数学化的哲学思考[J]. 刘树君.  经济与管理. 2010(02)
[9]量化研究与质化研究:社会科学领域两种对立的研究范式[J]. 冯天荃.  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04)



本文编号:3592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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