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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欧美“法律东方主义”的反思与超越

发布时间:2022-02-19 13:00
  法律东方主义是欧美社会想象与误读中国法的结果,表现为欧美学者以西方法治标准来理解检验中国法。欧洲法律东方主义影响到美国,导致美国社会与学术界对中国法产生各种偏见与自负。1882年美国排华法案与民国时期美国驻沪法院"治外法权"的存在是美国法律东方主义的体现,是美国法制历史变迁中的阴影部分。美国学者络德睦对美国中国法研究中的传统思维定式进行了反思,指出美国法学学术界对中国法的认知存在很多偏见与自负。后殖民法学理论作为后现代法学理论的分支,依附与从属于美国的主流法学,美国学者反思法律东方主义是为了消除美国法律历史上的阴影,为主流法学的发展提供参鉴。中国法学面临的现实问题与美国有所不同,各自的司法背景也迥异,后殖民法学理论有其学术价值,但吸纳判例教义学体系的精髓才是学习美国法的优先选项。 

【文章来源】:法学评论. 2020,38(02)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法律东方主义:欧美世界对清代中国法的想象与思维定式
    (一)近代欧洲学者对清代中国法的想象与论断
    (二)欧洲法律东方主义影响美国的例证
二、美国学者反思法律东方主义学术理路的审视
    (一)络德睦批评美国法律东方主义的聚焦点
    (二)络德睦转向研究中国法的学术动机
    (三)美国后殖民法学理论对主流法学的依附性
三、超越后殖民法学理论合理吸纳美国判例法体系的经验
    (一)通过知彼实现知己:正视欧美学者对中国法的批评
    (二)进行比较法研究时应当力图避免思维定式
    (三)正确辨析美国法律体系的主流与支流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中国刑法教义学化过程中的五大误区[J]. 刘艳红.  环球法律评论. 2018(03)
[2]功能比较法的误用与东方主义的变异——从络德睦的《法律东方主义——中国、美国与现代法》谈起[J]. 鲁楠.  比较法研究. 2017(06)
[3]“想象”他者与“虚构”自我的学理表达——有关《法律东方主义》及其中国反响[J]. 马剑银.  交大法学. 2017(03)
[4]理性对待中国的无法、有法、反法与超法——“法律东方主义”的启示[J]. 程金华.  交大法学. 2017(03)
[5]迈向东方法律主义?——评络德睦《法律东方主义》[J]. 鲁楠.  交大法学. 2017(03)
[6]法律帝国主义、法律东方主义与中国的法治道路[J]. 郑戈.  交大法学. 2017(03)
[7]法教义学的巅峰 德国法律评注文化及其中国前景考察[J]. 贺剑.  中外法学. 2017(02)
[8]从萨义德到中国——《法律东方主义》的一种读法[J]. 章永乐.  中国法律评论. 2016(04)
[9]德国民法的继受与台湾民法的发展[J]. 王泽鉴,朱虎,汪洋,徐同远.  比较法研究. 2006(06)



本文编号:3632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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