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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民事诉讼之证据开示制度

发布时间:2022-09-30 10:46
  不同诉讼制度中的表面相似之处可以掩盖重要的差异。美国的审前证据开示制度就是一个例子。在美国制度中,私益诉讼服务于国家治理之目的,在其他制度中私益诉讼并不常服务于此目的。除了众所周知的普通法系中诉讼的立法作用外,美国还采用了一种"事后"监管体系,该体系将大部分监管责任从政府机构转移到通过诉讼执行法律的私人当事方。这使得美国私益诉讼不仅对当事方,也对美国监管体系有重要意义。此外,证据开示本身在美国司法程序中发挥着不同作用。虽然最初被构想为实体审判的准备程序,但美国实体审判已经近乎消失。证据开示正是案件通常得到解决的阶段,或在事实足够清楚以至能对诉求准确"定价"后通过自愿和解解决,或在证据开示成果基础上通过申请得以解决。尽管在一段时间内,平心而论美国证据开示过于宽泛和不受控制,最新的制度改革(既涉及允许开示的范围,也涉及一般性的诉答标准)使得这种指控不再轻易成立。由于对不遵守美国证据开示义务的制裁非常严厉,反映了其对美国制度的重要性,任何学者及潜在的美国诉讼当事人都应当了解这一制度。 

【文章页数】:12 页

【文章目录】:
一、诉讼在美国治理体系中的角色
二、证据开示在美国诉讼制度中的作用
三、美国制度下证据开示制度的变化
    (一)开示规则的变化
    (二)当事人获得法院救济的权利变化
        1.诉答文书标准的变化
        2.州域管辖权标准的改变
结语:诉讼和证据开示是美国主权的核心方面



本文编号:368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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