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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法国法哲学中法的概念与效力来源研究——从卡雷·德·马尔伯格到狄骥、维莱

发布时间:2023-03-09 18:06
  法的概念与效力来源是法哲学中两个相互关联的基本问题。严守法规的实证主义是法国法哲学中的主流理论,它把法等同于国家制定法。但制定法的唯一性与现实不符,立基于国家意志的效力来源方案也难以成立。在对此进行反思和批判的过程中,当代法国的法哲学理论在这两个问题上均呈现出客观化的走向。虽同属实证主义的阵营,现实实证主义不再关注白纸黑字的法律文本,而是从社会事实中抽象出法。相应的,法的效力来源于个人的自觉意识。在新托马斯主义自然法学派看来,行为规范这一现代形式的定义未能准确界定法,只把制定法或社会事实中的一方作为研究对象同样是错误的。该学派从法官视角出发,将客观存在于事情的本性中的正义分配比例视作法,而事情的本性正是法的效力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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