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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广东法律教育浅探(1905~1924)

发布时间:2023-04-01 11:19
  本文以清末民初广东法律教育为研究对象,对其产生及发展过程进行详细阐述,分析清末民初广东法律教育的特点、历史作用和局限。全文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清末广东法律教育的产生过程,重点介绍了广东法政学堂,认为广东法政学堂的创办是广东近代法律教育的开始。第二部分考察了民初广东法律教育的发展情况,分析了广东公立、私立法政学校的办学情况及出现的发展变化。第三部分是对清末民初广东法律教育的评析,分析了其特点,考察了其历史作用和局限。认为清末民初的广东法律教育具有一定的时代性和地域性,如起步早、发展快、公私并立、善于从实情出发等,并培养了一批新型的法律人才,宣传了法律知识,推动了近代广东变革。然而由于社会动荡不安,教育经费窘困,办学理念存在误区等诸多因素的限制,清末民初的广东法律教育未能取得更进一步的发展。

【文章页数】:5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目录
前言
    一、研究对象和选题意义
    二、学术史回顾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第一章 清末广东近代法律教育的产生
    第一节 近代法律教育的兴起
    第二节 清末广东法律教育的萌芽产生
第二章 民初广东法律教育的发展
    第一节 民初法律教育的调整
    第二节 民初广东法律教育的继续发展
第三章 清末民初广东法律教育评析
    第一节 清末民初广东法律教育的特点
    第二节 清末民初广东法律教育的历史作用和局限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本文编号:3777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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