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愿与真实之间:美国阿尔弗德答辩的启示
发布时间:2024-12-11 04:09
毋庸讳言,中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诸多灵感来自于美国辩诉交易的实践。自1966年米兰达案半个多世纪以降,美国刑事司法一直在辩诉交易带来的高效率和保障辩诉交易的自愿性与真实性之间寻找平衡点,其中1970年北卡罗来纳州诉阿尔弗德一案判决具有标志性意义。质言之,通过"接受有罪答辩但不承认犯罪"的阿尔弗德式答辩,美国将辩诉交易中自愿性审查的重要性几乎推崇至极致,巨大争议迄今未绝。自2019年年中起,中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通过行政手段大规模推广适用,带来诉讼效率提升的同时,更应当注意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及真实性问题;尤其是在正当程序尚有太多可待完善之处的情形下。阿尔弗德式答辩于中国立法之上没有存在空间,实践之中更需避免。
【文章页数】:12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应否全面倒向自愿性审查
二、判断自愿性标准:有效辩护下作出的明智选择
(一)确认阿尔弗德答辩的自愿性:仅以“恐惧”立论行不通
(二)弥合了阿尔弗德答辩与传统有罪答辩之间的宪法差异
(三)“明智而为”是确认自愿性的主要标志
(四)异议:死刑的威胁始终是判断自愿性的重要因素
三、美国各界对阿尔弗德答辩的讨论
(一)被告人层面:隐性的实体危害与明显的程序利益
1. 被告人实体利益的实质隐性危害
2. 被告人获得的程序利益显著
(二)对于刑事司法体制的影响喜忧参半
四、非自愿认罪:阿尔弗德答辩的“中国问题”
(一)审前羁押可能极大影响认罪自愿性
(二)证据先悉权缺位导致信息偏在
(三)律师帮助缺失导致控辩力量不平衡
五、阿尔弗德答辩之于中国的启示
本文编号:4016163
【文章页数】:12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应否全面倒向自愿性审查
二、判断自愿性标准:有效辩护下作出的明智选择
(一)确认阿尔弗德答辩的自愿性:仅以“恐惧”立论行不通
(二)弥合了阿尔弗德答辩与传统有罪答辩之间的宪法差异
(三)“明智而为”是确认自愿性的主要标志
(四)异议:死刑的威胁始终是判断自愿性的重要因素
三、美国各界对阿尔弗德答辩的讨论
(一)被告人层面:隐性的实体危害与明显的程序利益
1. 被告人实体利益的实质隐性危害
2. 被告人获得的程序利益显著
(二)对于刑事司法体制的影响喜忧参半
四、非自愿认罪:阿尔弗德答辩的“中国问题”
(一)审前羁押可能极大影响认罪自愿性
(二)证据先悉权缺位导致信息偏在
(三)律师帮助缺失导致控辩力量不平衡
五、阿尔弗德答辩之于中国的启示
本文编号:4016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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