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法与司法中的法律续造
发布时间:2017-07-31 22:34
本文关键词:民间法与司法中的法律续造
【摘要】:法律并不是圆满无缺、逻辑自足,而是存有漏洞的。漏洞存在,即需相应的法律方法来予以补充,法律续造就是其中之一。续造法则产生有禁止法官拒绝裁判、人的理性有限、实现个案正义、保护民主制度等缘由或正当性,也有消解法律确定性、公正性的危险,故对它应全面看待而以合法性、合技术性等规定限制。民间法在续造理路中可作法源、作质料,故对其不可小觑或忽略。考虑到现今法治状况,法律续造当属法官"穷途末路"之举,务必谨慎对待它而避免解构国家本已不牢的法治根基。
【作者单位】: 中南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法律漏洞 法律方法 法律续造 民间法
【基金】:中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民间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研究》(项目编号:2015zzts136)之阶段性研究成果
【分类号】:D90
【正文快照】: 〔1〕这样一种语词是笔者从王进文授课中习得的,即对一事物的讨论应首先考虑它所处的背景或环境,如此为之,才有可能真切感受、理解该事物。〔2〕笔者之所以这样表述,是因为自文章之始是认同和采用谢晖关于法律病症之一的法律漏洞该如何补充的医治方案。具体内容可参见谢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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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许娟;;国家法和民间法的博弈均衡[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6年01期
2 张,
本文编号:60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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