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法理论文 >

作为方法论的“地方法制”

发布时间:2017-08-10 15:42

  本文关键词:作为方法论的“地方法制”


  更多相关文章: 方法论 规则意识 权利意识 责任意识 地方法制


【摘要】:我国法学研究长期以来倾向于总体性的思维方式,导致习惯于自上而下的视角观察研究法律问题,体现了一种本质主义的立场。作为方法论的地方法制,则强调在处理统一与分散、权力与权利、中央与地方、中心与边缘、法治与法制、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6组概念的关系中,给予分散、权利、地方、边缘、法制、自下而上等更为积极的关注,从中挖掘法治发展的细节因素。基于这一方法,可以观察到中国40年的法治发展,一直植根于中国的改革开放进程,逐步形成了公权与私权、中央与地方、国家与社会之间分工、合作及博弈关系基础上的规则意识、权利意识与责任意识。这是中国法治发展最显著的成就与最坚实的基础。尽管中央的积极推动对中国法治发展具有关键性作用,但是,决定性的成果几乎都来自于社会成员、社会组织以及相互竞争的地方国家机关的创造性实践。基于此,中国法治发展的未来,或许同样取决于如何保持和发挥地方层面法治实践的积极性。
【作者单位】: 浙江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方法论 规则意识 权利意识 责任意识 地方法制
【基金】:作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国地方治理与法治发展问题研究”(项目批准号:14AZD015)的阶段性成果
【分类号】:D920.0
【正文快照】: 在一个概念之上,往往附加了诸多的构想,(1)其中不乏相互对立的意识。法治概念亦是如此。今天大多数中国法律学者所理解的法治,与中国古代法家的法治,风马牛不相及,甚至是根本对立的。这不是我们常见的所谓一词多义,而是后来者在同一个词汇之上,阐释出了不同的理念,附加了不同

本文编号:651547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falilunwen/651547.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b703b***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