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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社会交往实践基础

发布时间:2017-08-10 17:31

  本文关键词:论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社会交往实践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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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德治与法治相结合,德法相济,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只有把二者结合起来,给德治以公度,给法治以良心,才能防止德治蜕变为人治、法治蜕变为权治。当代中国,熟人社会、人情社会的交往实践正逐渐减少,而陌生人社会、规则社会的交往实践正日益增多,社会交往实践的变化给德治和法治相结合提供了现实基础和机遇。把二者结合起来,就要适应社会交往实践方式的变化,分别情境,各用其所,使情不越法、法不伤理,"各美其美,美美与共"。
【作者单位】: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词】德治 法治 人治 交往实践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及其当代价值研究”(项目编号:12BKS009) 江苏省高校研究生创新项目“人在自然面前的真实自由”(项目编号:1812000002A544)的阶段性成果
【分类号】:B82-051;D920.0
【正文快照】: 众所周知,中国古代儒法两家即已开启了以德治国和以法治国的争论,德法关系成为中国传统政治理论和学术致思的重要主题。在进入新世纪前后,中国共产党在总结几十年治国理政经验、借鉴中国传统和西方国家治理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把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结合起来的命题。从历史的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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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兰芬;王国银;;交往实践视域中的生活与德性[J];教学与研究;2008年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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