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研究应自觉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学习习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本文关键词:法学研究应自觉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学习习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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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6年5月17日,习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新要求,是今后一个时期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纲领性文件,也为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学术繁荣提供了重要遵循。
【作者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习近平 “五·一七”讲话 哲学社会科学 理论创新
【分类号】:A81;D90
【正文快照】: 法学研究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这是决定法学研究的性质和方向,充分发挥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积极作用的首要原则。随着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主义的诞生,也产生了马克思主义法学。马克思出身于德国法律世家,其父是德国著名大律师,他本人相继在波恩大学法律系和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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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667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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