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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德沃金的法律解释理论

发布时间:2017-09-23 11:10

  本文关键词:论德沃金的法律解释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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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以德沃金的法律解释理论作为研究对象,通过细读和思考德沃金的几本重要的专业著作,譬如《认真对待权利》、《法律帝国》等,以及搜索德沃金与其他法学家之间的论战,尤其是与法律实证主义的代表人物——哈特的论战,深入分析和探讨德沃金的法律解释理论的内涵和精髓。德沃金作为当代一位著名的法学家、哲学家,他的影响不仅仅发生在美国,还广泛地影响到了整个西方法理世界,他的整体性法律观为当时岌岌可危的法理学、法哲学提供了一种新的理论,引发人们新的思考:法律是什么?这是法学家们一直争论不断的永恒话题,对法律究竟是什么的不同看法形成了不同的理论学派。其中,德沃金以自己独到的见解为我们展现了一个庞大的法律阐释系统,他的原则模式突破了规则模式的缺陷,为法理学、法哲学带来新的生机。他将批判的对象指向因袭主义、法律实用主义以及法律实证主义,德沃金凭借自己的文字功底和逻辑论证,一步步指出这几种理论的优点,并找出它们的缺陷一一批驳。进而,在认真分析了这几种法律理论后,他提出了自己与众不同的理论观点,不断引导读者走向更深的思考。在规则模式主导法律审判的时代,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新类型、新情况所带来的新问题使社会变得越来越复杂,司法审判活动也变得越将艰难。法官遇到疑难案件时往往束手无策,只能行使自由裁量权解决法律规则的不足。当看到司法实践中某些法官的任意判决给诉讼当事人所造成的深重侵害后,德沃金毅然抛弃这种见效快但是并不能完美实现正义的手段。德沃金认为,在一些特殊的案件中,法官们的审判已经出现了一种新的迹象,它表明法官审判疑难案件适用法律原则作为审判的依据,而且这种方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它更能体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在这些案件中,法官不再是像严格的因袭主义那样机械地执行法律,即使他们也认为有些法律是错误的,但是他们依然会坚决的予以执行;法官们也不再是像法律实用主义者那样怀疑过去政治决定所确定的公民的权利,只坚信任何能提高社会整体幸福的判决都是好的判决;法官们也不再是像法律实证主义者在遇到疑难案件时只能行使自由裁量权那般无奈,唯有创造新法才能解决问题。这些法官以极其认真负责的态度,以他们对法律的崇高信仰,运用原则进行法律解释,以得出一个最佳的答案。为了更好地处理这类棘手的案件,德沃金假定一位具有超强智慧、耐心和才干的赫拉克勒斯法官,他能把德沃金的整体性法律解释理论运用到所有的案件中,把这种理论的效能发挥得淋漓尽致。在处理埃尔默案、麦克洛克林案、河鲈科淡水鱼案等案件时,赫拉克勒斯法官发挥了他的聪明才智,尤其表现出他对公平和正义原则的理解。公平和正义,是法律精神的一个核心表现,是法律人孜孜不倦、持之以恒追求的价值目标,也是判断事物是否为善的一个标准。如果一件案子体现了对当事人的公平和正义,那么它就是正确的和善的;如果一件案子违背了公平和正义,存在偏私和损害,那么它就是错误的和恶的。因而,公平和正义原则成为法官审判案件的最重要的依据来源。德沃金的解释理论非常引人注目,它有着闪耀的优点,但是对它的质疑也是滔滔不断。有一些观点质疑他的整体性阐释是否就是完美的阐释,原则模式是否真的就比规则模式好,唯一正确答案也许只是德沃金固执的设想。在这些质疑声中,的确有一些怀疑是强有力的,德沃金在阐释的过程中并不都能表现得无懈可击。哈特在不断思考德沃金对他的理论的批判,并回应认为,德沃金在某些观点上误解了他的观点。尽管德沃金的理论遭到诸多的争论,但是他的一些智慧的观点仍然值得我们学习。我国进行法治建设的过程中,也避免不了将会遇到一些非常棘手的问题,我们常说的某某第一案或者首列就是比较新型的案件,面对这种问题,我们的法官也可以运用原则审判模式,在实践中法官也的确有着这样的尝试,并且也取得不错的效果。今后将会出现更多的不同的新类型案件,需要法官毕其智慧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释。仔细观察我们的司法实践,法官所做的判决书给予的审判理由很多都是简简单单、几笔代过,没有进行深入的法理分析,很难说这样的判决书就让人十分满意和信服。如何对法律进行阐释也将会成为法官的重任,也是法官的基本职责之一。把抽象的原则阐释到具体的案件中来,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考验法官的智慧,关键也是在于对法官的训练和培养,这也是一项关键的系统工程。同时,德沃金的权利观也应该受到人们的重视。在现实社会中,公民的权利因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社会进程中出现的矛盾以及人本身的错误等因素而遭受到严重侵害和漠视。我们确信,人生而享有不被他人侵害的权利,因此我们应该像德沃金所说的那样,做到平等地关心和尊重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德沃金的权利观也显现于他的原则审判思想之中,正是对公民权利的关心和尊重,法官才能做出公平和正义的判决。
【关键词】:德沃金 法律解释 整体性 平等 权利
【学位授予单位】:广西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09.1
【目录】:
  • 摘要3-5
  • Abstract5-10
  • 引言10-12
  • 一、德沃金法律解释理论的内涵12-27
  • (一) 法律是一种阐释性概念12-17
  • 1. 何为建构性阐释13-14
  • 2. 阐释背后所隐现的“意图”14-17
  • (二) 作为整体性的法律17-25
  • 1. 作为一种政治美德的整体性17-18
  • (1) 整体性是一种政治美德17-18
  • (2) 整体性内含的原则模式18
  • 2. 阐释一种整体性的法律18-24
  • (1) 整体性法律的基本理论19-20
  • (2) 整体性法律对平等主义的阐释20-22
  • (3) 整体性法律对权利的关注22-24
  • 3. 叙写系列小说24-25
  • (三) 德沃金心中的赫拉克勒斯25-27
  • 二、与因袭主义、法律实用主义和法律实证主义的对立27-36
  • (一) 与因袭主义的对立27-29
  • 1. 因袭主义的主张27-28
  • 2. 与因袭主义的对立28-29
  • (二) 与法律实用主义的对立29-30
  • 1. 实用主义的见解29
  • 2. 与法律实用主义的对立29-30
  • (三) 与法律实证主义的对立30-36
  • 1. 规则和原则的争论30-31
  • 2. 对自由裁量权的解读31-32
  • 3. 对唯一正确答案的解读32-33
  • 4. 整体性法律和实证主义对道德的态度33-36
  • 三、对德沃金法律解释理论的评价36-41
  • (一) 德沃金法律解释理论的时代意义36-37
  • (二) 德沃金法律解释理论的几点反思37-41
  • 1. 法律原则是否可以解决所有的疑难案件?37-38
  • 2. 法官都得找到唯一正确答案吗?38-39
  • 3. 对“法官造法”的争论是否有意义?39-40
  • 4. 资源平等观比自由主义式的平等更好吗?40-41
  • 四、德沃金法律解释理论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启示41-48
  • (一) 借鉴原则模式,解决法院审判难题41-45
  • (二) 尊重权利,平等待人45-46
  • (三) 加强法官培训,提升职业素养46-48
  • 结论48-49
  • 注释49-51
  • 参考文献51-53
  • 致谢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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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林U,

本文编号:90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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