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大宪章对罗马法的继受与创新
发布时间:2017-10-01 11:20
本文关键词:英国大宪章对罗马法的继受与创新
【摘要】:自公元一世纪中叶到十二世纪初,不列颠先后经历了直接和间接适用罗马法的漫长时代,其法律成长在多方面受到罗马法的影响。因此,1215年制定的英国大宪章不会像一些英国学者所言,是不列颠日耳曼传统独立发展的结果。大宪章中关于私人财产保护、人身自由保障、城市自治、赋税和刑事司法的制度都深烙着罗马法的印记;大宪章中蕴含的保障权利、限制王权、契约自由、注重程序等法律精神更是深受罗马法的影响。大宪章可谓英格兰法律成长中继受罗马法又秉持民族精神的创新结果,它蕴含着兼容并蓄、注重法治、协商共治、限制强权等一系列法律创新智慧,为英国普通法发展奠定了基石,使得后来的普通法系能够与大陆法系相媲关。
【作者单位】: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自由大宪章 罗马法 法律继受 法治创新
【基金】: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级重大课题“当代社会治理功能研究”(14CD-ZD-05)的研究成果
【分类号】:D956.1;D904.1
【正文快照】: 罗马法与英国法的关系是英国法律史上最难解的问题之一。英国现代著名法学家密尔松、当代学者哈德森及罗马法教授薛克均指出,英国法不同程度受到罗马法观念的影响。美国学者谢尔曼、赫姆霍兹和马格劳等学者也持类似的观点。在我国,杨联华较早指出普通法受罗马法影响。[23只是,
本文编号:953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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