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涉外法定继承法律适用问题之研究
发布时间:2020-07-01 04:22
【摘要】: 法定继承制度是非常重要的一项法律制度,它不仅能影响家庭的和睦团结,也能影响社会的安全稳定,而涉外法定继承又关系到国家之间法律、文化、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冲突。涉外法定继承法律适用原则主要有同一制和区别制两种,这两种原则各有利弊。我国现行法对于涉外法定继承适用区别制,但规定十分简单。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下简称《继承法》)已颁布二十余年,有些规定已经不能应对涉外法定继承领域出现的新情况。因此,本文在重新考察法定继承领域的国际法律冲突和区际法律冲突的基础上,对比分析了涉外法定继承领域同一制和区别制的利弊,探讨了我国涉外法定继承法律适用规定的不足,将国际私法研究上出现的新的理论趋势与我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对于应该如何解决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和主张。
【学位授予单位】:吉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7
【分类号】:D923.5
本文编号:2736268
【学位授予单位】:吉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7
【分类号】:D923.5
【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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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志一;叶劲枝;;最密切联系原则在我国涉外法定继承中的适用[J];成都行政学院学报;2012年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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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法律问题研究[D];复旦大学;2009年
2 王卫霞;涉外法定继承法律适用规则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2009年
本文编号:2736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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