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理财案件法律适用难点辨析——以保底条款负外部性分析及其无效后果处理为重点
发布时间:2021-03-13 20:08
<正>按照最高法院民二庭法官对委托理财的定义,所谓委托理财,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委托人将其资金、证券等金融性资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在一定期限内管理、投资于证券、期货等金融市场,并按期支付给委托人一定比例收益的资产管理活动。最高法院自2001年起就开始着手调研起草有关委托理财的司法解释,但由于对许多问题争议较大,至今未出台正式的司法解释。从当前司法实践看,对于委托理财纠纷的争议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委托理财合同属
【文章来源】:法律适用. 2011,(01)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9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委托理财合同中保底条款的法律效力分析[J]. 韩天岚. 人民司法. 2009(16)
[2]金融类委托理财合同的形式和效力[J]. 吕宇,何琼. 中国审判. 2008(08)
[3]论委托理财的风险承担[J]. 朱一飞. 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03)
[4]关于金融委托理财业演变的理论研究[J]. 王聪,于蓉. 金融研究. 2006(02)
[5]论委托理财合同的风险责任——兼议新《证券法》的委托理财条款[J]. 张冬. 学术交流. 2006(02)
本文编号:3080834
【文章来源】:法律适用. 2011,(01)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9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委托理财合同中保底条款的法律效力分析[J]. 韩天岚. 人民司法. 2009(16)
[2]金融类委托理财合同的形式和效力[J]. 吕宇,何琼. 中国审判. 2008(08)
[3]论委托理财的风险承担[J]. 朱一飞. 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03)
[4]关于金融委托理财业演变的理论研究[J]. 王聪,于蓉. 金融研究. 2006(02)
[5]论委托理财合同的风险责任——兼议新《证券法》的委托理财条款[J]. 张冬. 学术交流. 2006(02)
本文编号:308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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