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有关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1-03-14 11:59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于2010年10月28日获得表决通过,并将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该法用专门条款规定了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主要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被请求保护地"是从公权力的角度对"权利请求保护地"的不同角度的另外一种说法。该规定接受了国际法律先进思想,充分保护了权利人的利益。
【文章来源】:企业导报. 2011,(09)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关于知识产权的考虑
1.“被请求保护地法律”是指注册登记地法律或者侵权行为地法律。
2. 选择“被请求保护地”这一连接点是优先适用国内法的要求, 是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现状的要求。
3. 将知识产权的归属内容、转让许可、侵权的适用分别设立连接点, 是对知识产权本体和知识产权之债进行细致区分的结果。
本文编号:3082139
【文章来源】:企业导报. 2011,(09)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关于知识产权的考虑
1.“被请求保护地法律”是指注册登记地法律或者侵权行为地法律。
2. 选择“被请求保护地”这一连接点是优先适用国内法的要求, 是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现状的要求。
3. 将知识产权的归属内容、转让许可、侵权的适用分别设立连接点, 是对知识产权本体和知识产权之债进行细致区分的结果。
本文编号:308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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